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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協議暫未接受 劉姍姍沉默

2011-11-19 08:15 中港台時間|11-19 16: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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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廖漢原、吳協昌堪薩斯市18日專電)劉案第2次召開預備聽證庭,法官暫不接受劉姍姍的認罪協議,使得全案認罪、緩刑及遞解出境的法律策略受到拖延,劉姍姍沉默接受結果,並感到不安。

雖然檢方與劉姍姍和委任律師沃肯(James Wirken)達成認罪協議,但主審法官凱斯(David Kays)不認同辯方想盡快解決事件離開美國的法律策略,庭中一再質問劉姍姍是否瞭解協議及其後果,並不斷向劉提出仍有正式審判的機會,最後法官運用量刑前的審議權,延後決定是否接受協議,劉姍姍只得還押拘留所。

「堪薩斯城明星報」(Kansas City Star)資深司法記者莫瑞斯(Mark Morris)在庭後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凱斯判案向來嚴謹,由於劉案共有2名受害人,為慎重起見得把案情看清楚,並進一步調查劉的歷史。

莫瑞斯分析說:「凱斯大概不想在劉姍姍獲釋出境後,又傳出類似案例,到時顏面無光。」

沃肯在庭後向記者表示,對預備庭結果不感到驚訝,希望法官盡快考量接受認罪協議,這段期間最長可達72日,但希望法官能在幾週內開庭。

根據密蘇里西區聯邦地方檢察署公布的認罪協議第5項,建議劉姍姍在判刑後立即遞解出境,如果法官接受協議,簽發賠償外傭的支票即可生效,如果協議遭拒絕,辯方也有權撤銷協議。

不過凱斯於庭中對這項關鍵的「認罪附帶協議」(Binding Plea Agreement)興趣不大,但對受害人的賠償與安置多所關切。

沃肯說劉姍姍對結果沉默不語,並感到不安,不過瞭解可能的最糟狀況。他表示,至於劉姍姍穿囚衣,帶手銬腳鐐出庭,是由法官來決定。

外交部專案小組與劉姍姍的妹妹都出席旁聽,但預備庭結束後,都迴避媒體,快速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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