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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令 結束溫哥華占領

2011-11-19 11:35 中港台時間|11-19 12: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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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18日專電)加拿大卑詩省法官已下令結束溫哥華及維多利亞的「占領」活動。多倫多的占領活動能否持續,法官將於21日宣布。

卑詩省高等法院法官瑪肯西(Anne MacKenzie)今天同意溫哥華市政府律師的辯詞。溫哥華市政府律師稱,抗議人士占領市中心溫哥華藝術館前面的草地,搭帳篷宿營,侵犯了市政府的財產。

瑪肯西下令,所有的帳篷及支架、設備等,都必須於溫哥華時間下午2時拆除。瑪肯西同時表示,抗議者可以繼續抗議行為,但不得在原場地。

抗議者律師抗辯指出,在藝術館前搭帳篷宿營,是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受憲法保障。但瑪肯西表示,這1點已超出她主持的聽證範圍之外。

在瑪肯西下達解散令之前,維多利亞市的占領人士,也被法官下了逐客令。

卑詩省高等法院法官史克特斯(Terence Schultes)命令占領人士,19日早上7時以前,要離開占領的維多利亞市百年廣場。史克特斯表示,言論自由的理由並不足以推翻市政府執行法令的權力。

代表多倫多占領人士的律師也同樣以言論自由的理由,希望能繼續占領多倫多市區的聖詹姆士公園(St. James Park)。律師並稱,這一「占領」是「良心」行動。

多倫多市政府表示,占領行動侵犯市府財產,觸犯市法令,並剝奪其他市民使用公園的權利。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將於21日宣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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