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港村屋僭建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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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30日訊】香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11月29日說,在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討論過程中,有考慮各種可行方案,但不存在特赦的方案。

林鄭月娥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會見傳媒時說,新界丁屋獲得豁免管制的村屋一定要不高於27呎和不大於700呎面積下。若村屋已經建造至超出這個高度或大於這個面積,便喪失豁免權。

她說,對於言語暴力或影像暴力,會平常心面對,若察覺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會邀請警方介入。她指,申訴專員先後3次在1996年、2004年及今年年初發表新界村屋僭建調查報告,提出很多改善的建議,她希望盡快解決問題。

特首曾蔭權29日表示,尊重村民合法權益,但不應被曲解及濫用,政府會依法處理村屋僭建問題,若村民覺得權益受損,可按既定機制作出處理。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表示,鄉議局主席劉皇發以行會成員身份,要求當局暫緩清拆丁屋僭建物,打擊政府管治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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