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11月30日讯】香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11月29日说,在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讨论过程中,有考虑各种可行方案,但不存在特赦的方案。
林郑月娥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会见传媒时说,新界丁屋获得豁免管制的村屋一定要不高于27呎和不大于700呎面积下。若村屋已经建造至超出这个高度或大于这个面积,便丧失豁免权。
她说,对于言语暴力或影像暴力,会平常心面对,若察觉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会邀请警方介入。她指,申诉专员先后3次在1996年、2004年及今年年初发表新界村屋僭建调查报告,提出很多改善的建议,她希望尽快解决问题。
特首曾荫权29日表示,尊重村民合法权益,但不应被曲解及滥用,政府会依法处理村屋僭建问题,若村民觉得权益受损,可按既定机制作出处理。
理大应用社会科学系助理教授钟剑华表示,乡议局主席刘皇发以行会成员身份,要求当局暂缓清拆丁屋僭建物,打击政府管治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