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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盛罰客戶 法官認不公

2011-12-05 14:45 中港台時間|12-05 17: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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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5日報導】(中央社雪梨5日法新電)審理澳盛銀行(ANZ)集體訴訟案的法官今天裁決,銀行對部分客戶收取的罰款並不公平。

這項臨時裁決意味此案可繼續司法程序。原告律師表示,裁決為針對其他澳洲銀行的類似法律行動開闢道路。

澳盛銀行案是澳洲一系列客戶為罰款而集體狀告銀行的首例。過去6年間,澳洲民眾一共被收取了45億美元銀行費用,原因卻只是超支幾塊澳元等相對輕微的行為。

法官高登(Michelle Gordon)認為在本案中,澳盛銀行的逾期付款收費表上共有4項費用「可被歸類為罰款」。這項集體訴訟集結3萬4000名客戶。

不過高登認為澳盛另4種收費合理,包括帳戶超支,與戶頭存款不足以按時付款等。(譯者:中央社楊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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