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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批准雷曼兄弟清算計畫

2011-12-07 08:18 中港台時間|12-07 08: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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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7日電)雷曼兄弟控股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650億美元清算計畫獲得美國聯邦法官批准。聯邦法官表示,這是有史以來「最具挑戰性的破產案」。

在克服最後1名債權人持反對意見的問題後,美國破產法官裴克(James Peck)批准這項清算計畫。裴克昨天在法院中表示,這項計畫涉及償付債權人4500億美元債權,這是「很大的成就」。

雷曼2008年9月在執行長福爾德(Richard Fuld)職掌下聲請破產,創下美國史上最鉅額的破產案。根據雷曼6月與債權人達成協議的付款計畫,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等衍生性金融商品索賠人將分配到較多錢,鮑爾森公司(Paulson & Co.)等債券持有人則將領到較少錢。這兩個族群皆提出競爭計畫來償清雷曼的債務。(譯者:中央社陳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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