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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07日訊】(據中廣新聞李明朝報導)台電公司桃園區處人員填錯電表倍數資料,原本倍數要乘以兩千倍,卻以一千倍計算,讓一家公司從八十八年左右以來,總共少繳上億元電費,台電公司人員已經透過司法程序追繳,同時內部也會處分相關失職人員。
台電公司桃園區處人員表示,這起事件,主要是公司人員一開始就有疏失,在民國八十八年左右,員工在為某一電子公司裝設計量電表時,填錯電表倍數資料,因為這家公司用電大,在計算用電度數時,原本倍數部分應該乘以二千倍,結果只算一千倍,讓台電蒙受鉅額損失,後來公司內部發現這個錯誤之後,馬上調整,同時經過核算發現短收上億元的電費,依法要求這家公司應繳少收的費用。
台電公司人員表示,這家公司確實有使用電,使用者付費,所以必須要補繳電費,目前是透過司法程序,希望這家公司能儘快補繳。
有關人員失職部分,台電人員表示公司會依法加以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