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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環境部長:最遲2015年定新環境協議

2011-12-09 19:11 中港台時間|12-09 09: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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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文芳編譯報導)週四,在德班氣候峰會上,加拿大環境部長彼得‧肯特(Peter Kent)意外地宣布,他希望在未來三年內,迅速談判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條約,以取代「京都協議」。

據《環球郵報》報導,在未來3年聯合國審查各國在國內溫室氣體減排上取得成就的同時,有建議稱,「暫停」談判,肯特拒絕這項建議。相反,他表示,應有迅速的談判以達成法律條約,在2015年在各排放大國中生效。

肯特稱,「我們現在談到的,是需要某種信號,所有各方都應向在遠離2020之前,為制定新的氣候變化制度進行談判這一目標而努力,」肯特說, 「我們所說的是2015年。」

週三,肯特曾斷然宣布,「京都協議」對加拿大已成過去。但他的最新言論,似乎預示著更為溫和的立場,更願意接受京都協議的接替協議,該接替協議旨在達到限制世界平均溫度上升2度這一全球目標。

肯特說, 「要達到限制氣溫上升2度,運行時間確實很短,而在加拿大,我們已經在北極做到且超過了。我們真的需要找到一種方法,從主要的發展中國家中獲得有意義的顯著減少量。」 他說, 「我們需要做的是讓它們降下來。 因為我們現在看到的是,發達國家的排放量正在下降,而從現在到2030年,發展中國家的排放量將劇增。」

肯特表示,任何新的法律協議應包括中國、印度和美國。「宜早不宜遲,我們需要讓其他排放大國,包括美國在內的發達國家進入一個體制中。」 他說: 「.… 我們說,2015年是具有約束力的協議生效的合理期限。 我們認為,我們應該能夠從COP – 17(德班首腦會議)上得到強制令,用以談判達成一項新協議。 我想,如果我們希望從這次峰會起,開始行動,那麼我們就可以適應這一過程。 我們認為,要達成接替京都協議的新協議,在我們的努力中不應有暫停期。這對我們能夠實現減少溫室氣體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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