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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增設過勞門診 勞工可向雇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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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綜合報導)勞委會主委王如玄10日明確表示,全台九個職業傷病診治中心於2-3週內陸續開設「過勞」門診,一經過勞門診醫生或企業特約醫師診斷有過勞之虞,勞工可向雇主提出證明,但雇主仍不改善致使勞工過勞而死者,恐將判5年以下的刑罰。

立院社會與衛環委員會9、10兩日邀請勞委會做專案報告,對於過勞死的因應政策,有相當明確的進展。

王如玄說,為提供過勞高風險勞工健康風險評估及過勞預防建議,並建立疑似過勞通報機制,以加強過勞高風險事業單位的掌握,勞委會委託台大、北醫、成大醫院、彰基、林口長庚、中醫、中山醫學院、台東慈濟及高醫中設立的九大職業病防治中心,成立「過勞門診」。

另外,在加強勞工的健康管理方面,「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300人以上的企業,以僱用或特約形式,安排健康服務的醫護人員臨廠健檢,對於健檢項目,勞委會將修改增列「腰圍」(代謝症候群篩檢)。

將來,對於超時、三高 (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及工作負荷重等高危險群,優先列為健康風險評估對象,應依醫師建議採取工時安排、人力配置及減少壓力措施。

此外,關於勞基法第84條之1另行約定之工作者相關爭議,立委劉建國也表示,「責任制」是一個需要政府更謹慎周詳規範的制度,若有疏失,將衍生出許多的後遺症,對於勞工權益的保障,也會付之闕如。

對劉建國指出,我國勞動檢查人力嚴重不足一事,王如玄坦承,勞動檢查不足一直是勞委會最大的問題,她表示,將會盡力與人事行政單位積極溝通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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