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克蘭漏水房法案使市議會買雙份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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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炎新西蘭奧克蘭編譯報導) 週四,奧克蘭市政局提交給當地政府和環境專責委員會的提案中爆出漏洞。在政府提案計畫下,為了保護地方政府免遭法律訴訟,市議會可能需要買雙份單用以維修漏水房。該專責委員會正在考慮向政府提出關於漏水房解決辦法修正案。

據悉,根據該議案提出的方案顯示,對漏水房的維修費用,政府和當地市議會將各承擔25%的費用,屋主將承擔餘下的50%的費用。該議案將作為政府計畫實施維修漏水屋的法律依據。

選擇執行該議案方針的屋主將無權對市議會和政府採取法律行動,但是能夠對協力廠商,例如開發商或建築商追究法律責任。

然而,該議案沒有豁免市議會在現有的法律規定下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協力廠商仍然有權利起訴市議會,以追究其進一步承擔法案中的維修費用。“這使得議會需要承擔雙倍的賠償,”奧克蘭市議會理賠經理 Sally Grey告訴專責委員會,“首先要承擔屋主部分,第二是賠償開發商或者承建商。這明顯是不公平的。納稅人將不得不支付兩次賠償費用。”

Grey 談到,目前奧克蘭市議會最多可以接受12, 000宗新的索賠案。但是因為這個方案並不是對所有人都適用,她估計提出索賠的房主數量不會超過6000名。她說:“不是每個人的房子都有問題,也不是每個人都會想要提出索賠。” 她還解釋到,並非所有的屋主都能負擔得起維修費用,然而該計畫將為更多屋主打開大門用以維修他們的漏水房。

一位漏水房屋主Robin Gorton告訴委員會,他根本沒有錯,他不應該付一分錢。在問道如果他支付得起這筆費用,他是否會加入該方案時,他說:“簡單來講,不會”,“我太太和我仍然有$163,000的按揭貸款要付。我們也賣不了房子。我們只能住在這裡付貸款到死。”

2009年,一個律師事務公佈的一份關於漏水房的獨立報告顯示,大約有42, 000棟1992年至2005年之間建造的房屋有漏水憂患,其中的23, 500棟房屋有資格在政府方案下得到維修。

委員會主席Chris Auchinvole表示該“雙重賠償”是該法案沒有預見到的後果,因此委員會將會慎重考慮。如果所有的漏水房依據現在的方案付諸實施,維修費用估計在63億紐幣左右,相信有80%的漏水房位於大奧克蘭地區。

截至今年2月底,大奧克蘭地區共有3301棟漏水房獲准索賠。根據該法案,如果執行率在70%,政府將在5年內花去約10億紐幣的賠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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