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3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耿豫仙台北報導)性侵犯出獄後再度犯案率高,為杜絕像雲林國中女學生被性侵滅口事件,許多人主張應將性侵犯化學去勢,以防止再犯。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許多犯罪者是心理出現問題,如果只偏重化學去勢,是治標而不治本。
繼立委邱毅提出「化學去勢」修法案,以阻止性侵犯再次犯案,立委康世儒也希望法務部能夠考慮,對性侵害犯罪者強制化學去勢,以及執行鞭刑等重典方式達到嚇阻。
立委質詢性侵犯去勢是否可行?曾勇夫回應,性侵犯的侵略行為分生理和心裡,有時心裡的反抗、變態心理,反射出外在的犯罪更為嚴重,所以不管去不去勢,對他們的行為防治有限。
許多專家指出,有些性變態、報復性犯罪,已經不只是性慾發洩的生理層面,最主要還是心理層面,這才是最棘手的部份。很多實際案例顯示,性侵害不只是性器接觸,還可能用其他工具性侵,因此又有專家認為,單純用化學去勢的效果其實有限。
「預防再犯」為原則
對性侵犯的處理原則,不是期待他能治癒,而是以預防再犯為原則,台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處遇協會理事楊聰財表示,這是長期且持續性的工作,除了專業輔導人員協助外,包括建構司法、檢查、輔導等完整體系都需多管齊下。
使用化學去勢雖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是卻是其中一個方法,楊聰財表示支持。尤其歐、美各國都有案例,包括口服與注射兩種方式,對於屢次再犯的暴力性的罪犯,先降低其體內賀爾蒙的濃度,抑制興奮感,至少可以制止部份屬於較嚴重問題的罪犯。
員警:跟監執行困難
關於刑事局指出,性侵再犯率極高的危險人口,除查察之外,員警必要時可進一步跟監作法;基層員警則認為,實施跟監必須先舉證嫌犯事例,證明有跟監必要才可落實,否則與行政程序不符,不過所需要的行政流程,往往耗費時日,這段時間也形成空窗期,員警認為,此執行層面困難,也是司法體制的問題所在。
對於外界提議的化學去勢,曾勇夫認為,各方面都還需要評估,法務部會在3個月內儘快做出決定。至於立委提到鞭刑懲處,法務部曾針對此方案召開過公聽會,但贊成者還是少數。
雖然法務部將增編經費300萬,加強「刑後強制治療」,籌建性侵害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處所。但外界質疑無適當執行場所,曾勇夫說,按照計畫民國102年才會完成治療場所,在台中監獄附設的培德醫院,已挪出15個床位可供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