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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Buzz隱私案 和解落幕

2011-03-31 10:05 中港台時間|11-13 15:4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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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30日法新電)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今天與谷歌(Google)就Google Buzz達成和解。谷歌去年推出社交工具Google Buzz之後,引發侵犯隱私的批評聲浪。

根據FTC公布的和解內容,谷歌需依約執行1套全方位隱私方案,且在未來20年,每2年接受1次立場獨立機構的隱私查核。

谷歌隱私、產品暨工程主任惠登(Alma Whitten)在部落格貼文道歉,她說:「Google Buzz未達我們在透明、用戶管理的通常水準,讓用戶和谷歌失望。我們再次為Buzz的種種錯誤致歉。」

FTC表示,谷歌讓Gmail用戶以為,他們可以選擇是否離開Google Buzz,但這個步驟的選項「沒有效果」。

根據FTC,限制網路分享個資的選項同樣「難懂和難找」。

FTC說,和解協議禁止谷歌未來再虛報隱私功能,要求谷歌執行1套全方位隱私方案,並在未來20年定期接受獨立隱私查核單位的稽查。(譯者:中央社蔡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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