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4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癌症防治與治療為現行重視醫療政策,雖然健保局在癌症治療項目有給付,但有些還是須要由患者自行負擔。立委和癌症關懷團體呼籲,健保審查系統必須公開透明,做為癌症病人治療資源的重要把關者。
1位罹患大腸直腸癌第4期的陳小姐,即是健保給付不公的代表,每月8萬的藥費對她十分沉重,看到年邁的父母到處打電話借錢很不捨,試圖減重以降低劑量、延長治療週期以節省龐大的治療費用。她指出,希望政府正視癌症用藥審查制度的公平合理性,不要因為制度缺陷而犧牲癌友生命。
藥物給付審查制度標準不一
先前擔任要價審議小組的台灣癌症全人關懷基金會董事長謝瑞坤指出,健保給付晚期癌症用藥主要有3大原則,包含藥物療效(緩解率、緩解期、存活期)、藥物經濟(花多少錢可以買到1年有品質的存活)及考量國內健保的負擔能力來作藥物給付與否評估,但是健保局藥事小組成員不一定依原則給付。
他舉例,台灣藥政處已核准上市的大腸直腸癌常見用藥如抗癌妥、益樂鉑、爾必得舒與癌思停。以療效來看,已被給付的藥物整體存活改善期通常是1至2.8個月,但是癌思停可延長存活期4.7個月卻被拒絕給付。
謝瑞坤補充,癌思停每延長1個月整體存活期所增加藥費,其實是低於目前用於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或是肺癌現已給付的標靶治療藥物。
他表示,藥事小組也以英國NICE對癌思停藥物的評估結論認為經濟效益不高而拒絕,但在同份評估文件裡爾必得舒也被認為使用上不具經濟效益,NICE也不建議給付爾必得舒,但是健保局卻有給付。這個現象顯示藥事小組的評估方式並不能公平。
藥審機制改革三大訴求
立法委員周守訓指出,健保制度存在的目的是提供公平的醫療資源,但目前問題重重卻不見改革討論。謝瑞坤表示,健保審查系統公開透明、擬定合理藥物經濟標準、強化審查委員專業代表性。
他補充,系統應公開透明並比照其他社會保險國家如英國、澳洲等,公開審查過程以及依據以為公評;應擬出每位癌友存活1年,國家可以支付的醫療費用金額,做為標靶藥物在健保給付依據,修正長期以來標準不一的審查過程;不同癌症以及藥品領域應指派不同專業委員審查,並建立完整的審查機制與紀錄以接受公評。
健保局則回應,每項藥品的審查絕對嚴謹,但要所有用藥都由健保給付將會讓全民付擔的保費增加。
健保局副局長李丞華表示,最近癌症標靶藥物癌思停經過第9次審查會議通過將由健保給付24週,目前正和廠商議價中,最快1、2個月後將造福有需要的癌症患者,只是估算健保經費將多支出8億元,也就是全民保費負擔1年也會多出35塊錢。
謝瑞坤強調,現在專業審查能力不足的藥審小組卻掌握晚期癌症病人的生殺大權,健保藥審制度需有合理監督機制,以維護癌症治療公平正義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