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農民被栽贓「偷牛」派出所暴打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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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靜慧報導)貴州岑鞏縣天星鄉東衝村民周定雙,在2010年9月5日被本村黨支部書記周明哲夥同他在法院做法警的兒子周定橋栽贓「盜牛」,被綁架到天星鄉派出所。該派出所所長裴明林、幹警陳斌和協警李華將周定雙戴上頭罩,暴打8個小時,周被打得人事不省住進醫院。
  
據村民胡光松敘述,今年35歲的周定雙於2005年從事傢俱經營後,幾經打拼,很快致富。富裕後的周定雙主動出錢修建村裡的水碼頭,深得民心,村長祁連泉也稱他人品不錯。然而這卻引起了本村黨支部書記周明哲的妒嫉,厄運在不知不覺中降臨。

周定雙告訴大紀元記者,2010年9月5日,他在回家的路上被天星鄉派出所所長裴明林、幹警陳斌和協警李華突然抓捕。他被告知,派出所接到了周明哲、周定橋父子的報案,說周定雙偷了他們家一頭價值5,000元的耕牛,身為法警的周定橋還一口咬定有「證人證實」。

周定雙拒不認罪,於是被施暴長達八個小時。周定雙高喊:「我要狀告你們刑訊逼供、濫用職權!」換來的是另一通拳打腳踢,致使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不省人事,精神受到嚴重刺激,在水尾鎮中心醫院治療11天脫險,花掉醫療費幾千元,並且一律由自己承擔。
  
周定雙不甘心蒙冤,告到岑鞏縣公安局,然而他們互相推諉,無人理睬。2011年3月7日,他上告無門,爬到公安局大樓準備跳樓自盡,引起縣城很多人的圍觀,這才引起岑鞏縣公安局注意。經過專案組調查,證實周定雙確實沒有偷盜耕牛,「排除作案嫌疑」。岑鞏縣公安局對天星鄉派出所所長裴明林只處以一個「黨內警告」處分,另外要求裴明林賠償周定雙9,000元錢,但裴明林一直沒給錢。

經過此事後,周定雙身心俱傷。面對這個不公正的處理,他繼續上訪要求恢復名譽,嚴懲打人凶手。他向縣公安局、檢察院、縣人大及省人大、省政法委、省公安廳等機關申請處理,至今沒有得到的答覆。他對大紀元記者說:「村幹部、法院法警、公安部門聯合起來欺壓老百姓,還讓我們活嗎?所以我一定要討個公道!」

東衝村一位村民對大紀元記者說:「村黨支部書記周明哲平時就很霸道,仗勢欺人,經常欺負老百姓,村民周光藍已經70多歲了,周明哲看中了周光藍家的一塊地,就想霸佔。周光藍不同意,被書記周明哲與法警兒子一起將老人暴打一頓。另外還有一位村民周明寬因為自己幾歲的小孩與周明哲的小孩子發生糾紛,周明哲就將周明寬家的房子打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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