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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性侵防制法初審過「三讀」白玫瑰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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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日初審通過「性侵害犯罪防制法」,但立委提案部分保留,待行政院提出修正版後政黨協商,是否能趕在本會期結束前三讀,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呂學樟表示,目前仍待星期五黨團決定,有可能逕付二讀。

白玫瑰發言人梁毓芳審議過程全程參與,她表示,行政院版很符合白玫瑰精神,如空窗期補足、治療的落實,政院版都注意到了,而立委版本是以保護人民立場更嚴苛,但她認為,本會期要三讀,立委應該會配合。

就被判刑後一連串的措施,如登記制度、社區處遇、公告姓名、腳鐐全天監控等而言,行政院版的「代言人」內政部長江宜樺說,過去實例證明,甚至裝上電子腳鐐還能再犯,而「刑後強制治療」是所有方法相對較有效的,這是正本清原之道,他說,出獄前詳實評估,如有再犯危險,就以其他方式繼續治療,直到社會安心為止。

延長治療期,經費在哪?提案之一的立委田秋堇指出,美國在矯正治療的經費占司法預算的33.52%,台灣卻只7%不到,要加強治療卻没看到矯正署向上級提出爭取,令她擔心法案過了經費在哪?江宜樺表示,將極力爭取增加。

另外委員提案藥物治療(去勢),衛生署官員表示,只針對固著型的性侵者有效。而立委楊麗環依國外梅根、潔西卡法案而提出的草案,如公布加害者個資,加害者個資至少要保留10年以上、加重刑責、處罰等觸及到刑法部分,雖然較嚴苛,但她希望中央能審慎參考。

梁毓芳解釋,白玫瑰版本主要以保護、關懷、治療為基礎,與行政院版以治療為精神,偏向精神衛生法,不抵觸刑法較類似。但她說,如果法案通過,治療要能落實最重要。

行政院版指出,「在2006年6月30日前性侵已出獄或還在監獄者都須要強制治療直到社會安心」。而依法務部數據,目前刑滿正接受刑後處遇的性侵者有74人,另外2人行蹤不明,2人通緝中,江宜樺表示,就這74人,內政部要求各縣市警局加強關注,掌握行蹤,就怕在修法期間,這些人心情不穩定,做出任何非法行為,引起社會公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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