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蘭案 保險公司願道歉 證人證詞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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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唐文綜合報導)桑蘭索賠案追加訴訟後,被告達25人,索賠額由18億變為20億。近日,桑蘭的代理律師海明澄清20億「求償額」沒變,並稱美保險公司已表示要向桑蘭道歉並承擔桑蘭在中國的醫療費用。律師並曝光了桑蘭遭監護人兒子性騷擾案目擊證人的證詞。海明律師承認桑蘭案起訴書上只有他一人簽名,而他的外國員工律師因桑蘭案「很多重要項目已經錯過了追訴期」而「拒絕在桑蘭案件任何一件文件中籤字」。此前,桑蘭曾向媒體出示以前寫給在美監護人劉國勝和謝曉虹夫婦的「悔過書」,並稱母親曾一度崩潰輕生。

桑蘭律師澄清20億「求償額」沒變

據《半島晨報》報導,桑蘭巨額索賠案,索賠金額由起初的2億美元遞增到後來的5億美元,隨後又漲到18億美元。當桑蘭的律師第二次向法院提出追加訴訟申請時,索賠額度又漲到21億美元。最後又降到20億美元。日前有消息稱,桑蘭修改了起訴書,把賠償金額改為「由法院去定」。

6月11日晚,桑蘭的代理律師海明澄清說:「聯邦法院與紐約州法院不同。紐約州法院把『求償額』寫進訴訟狀裡。而聯邦法院則是另有一張表格。這張登記表上明明寫著每一項的『求償額』是1億美元,大家的誤會在於,把『求償額』和『賠償額』兩個概念搞混了。『賠償額』由陪審團定奪;而被誤讀為放棄了20億美元的 『求償額』。因此『求償額』不等於最終的『賠償額』。桑蘭的『求償額』非但一分沒有減,將來也不排除再有所增加。 」

美保險公司願道歉並承擔桑蘭在中國的醫療費

據《新京報》報導,6月9日,桑蘭的代理律師海明稱,桑蘭在美國索賠案件獲得進展,被告之一,當年為桑蘭提供千萬美元保險的保險公司要向桑蘭道歉,並承諾負擔桑蘭在中國的醫療照顧費用。

海明說,該保險公司向桑蘭代理律師提出,對過去13年沒有照顧桑蘭在中國的傷病道歉,並且同意從今後,不僅僅負擔桑蘭在美國的醫療照顧,也將負擔桑蘭在中國的醫療照顧。保險公司特別向海明律師解釋說,過去13年全是誤會,絕對沒有歧視中國人或者桑蘭的意思,並要求當面向桑蘭道歉。

據悉,桑蘭一行將於6月底抵達紐約。目前,保險公司方已經與海明約定,將於7月7日中午12時,在海明律師樓與桑蘭、黃健、海明律師面對面會談,把最後的細節敲定。

另外,鑒於該保險公司的和解態度,海明同意該公司要求延期90天答辯法庭傳票的請求。之前,莫虎也代表他本人和劉國勝、謝曉虹夫婦作出過申請60天延期的請求,被海明拒絕。

提出道歉的美國保險公司曾為當年的友好運動會承保1,000萬美元,在該屆運動會上,桑蘭受傷。此後,該保險公司只承擔了桑蘭在美國的醫療費用,而對桑蘭來說,在中國的醫療費用無法報銷,去美國治療的話,每次往返的機票錢也是一筆巨大的開銷。在此次訴訟中,該保險公司也被桑蘭列為被告。

桑蘭被性騷擾案 證人證詞曝光

5月4日,桑蘭的經紀人黃健發微博暗示「桑蘭曾遭監護人兒子猥褻」;5月5日,桑蘭的律師海明向桑蘭本人核實後,已向紐約警方報案。據《東方早報》6月8日報導,目前已有一位名叫路平的醫生願意作證,他稱自己當年目睹了桑蘭受到謝曉紅之子薛偉森的性侵犯。

路平自稱曾為被告謝曉紅治療過手臂疼痛。1998年桑蘭受傷後就住在謝曉紅家裏,路平說在進入謝家施治的時候,目睹被告薛偉森對桑蘭性侵犯的現場行為。

海明曝光了證人路平的經由法庭公證的證詞,其中包含一些當年路平目睹桑蘭被性侵的細節。在這份證詞中,路平透露了當年目睹桑蘭被薛偉森性侵犯的一些細節,「我親眼見到薛偉森把睡覺的桑蘭摟在沙發上並覆蓋著一條毛毯對其進行性侵,桑蘭在癱瘓後胸部以下已經完全失去知覺,所以桑蘭甚至沒有注意到自己已被性侵犯。」在這份證詞上,有路平的親筆簽名。



桑蘭律師公佈的已被美國法院公證的證人路平證詞複印件(網絡圖片)


桑蘭出示「悔過書」 稱母親曾一度崩潰輕生

據《揚子晚報》5月17日報導,當美國海明律師團遞交第二次訴訟申請後,桑蘭在接受專訪時,第一次出示了當年迫於「劉謝夫婦」的壓力而寫出的一封悔過書,並第一次講述了自己和媽媽在寄宿謝家時所遭受的屈辱經歷,稱母親曾一度崩潰輕生。

在這封悔過書中,桑蘭寫道:「一些記者採訪和參加一些活動我都及時告訴你們(劉國生謝曉虹夫婦)並徵求你們意見,這次確實有些特殊情況沒及時告訴你們,我用人格擔保我不是故意要隱瞞甚麼,事實上也隱瞞不了,我原以為接受美國記者採訪是好事,所以就答應他們了,因此沒能及時跟你們說明情況,我可以保證我說的話我都能負責任……」

對於這封信的內容,桑蘭解釋道:「這是我當年在沒有知會謝曉虹夫婦的情況下私自接受了美國華爾街日報的採訪,他們知道後生氣並斥責我。由於我當時很害怕,所以就寫這封悔過書,總的意思就是想得到他們的原諒。我一直沒有說這事,因為這讓我糾結很久,我曾一度想把這封信爛在心裏,但我做不到。」

桑蘭並回憶道:「在美國期間,我和我的媽媽都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由於我高位截癱,所以生活不能自理,更多的由我母親代為照料,但是謝曉虹總是訓斥我媽媽 笨手笨腳,這也做不好那也做不好,那時我也不懂事,也跟著謝曉虹訓斥媽媽,對此我母親非常委屈,可還找不到傾訴的對象。一天晚上,她趁人不注意在家中到處 找酒,最終她找到一瓶國內帶來的藥酒一口飲下,然後昏昏沉沉的她開始用頭撞牆,後來被人發現才阻止了她的這種輕生的做法,彷彿那一刻我長大了,我哭著對我母親說:媽你死了,我該怎麼辦?我差點冤枉了自己的母親,我不應該在母親最孤獨的時候說那樣的話。」

桑蘭案起訴書僅一律師願簽字

據《京華時報》報導,目前,除律師莫虎、劉謝夫婦外,其餘的被告包括美國體操協會、時代華納、TIG保險公司以及其關聯的公司都接到法院傳票,已經聘請了律師。

海明在6月9日給法庭的律師信中說,桑蘭案4月28日提交法庭,5月28日起聘請擁有執照的專業傳票投遞公司給劉國生、謝曉紅和薛偉森三被告投遞傳票,但未能成功送達。雖然本案的被告多達20位左右,但海明在律師信中確認的接到傳票的僅有莫虎一人。

海明還糾正了起訴書中兩名被告名字的拼寫錯誤,他在律師信中說,在之前的起訴書裡,被告薛偉森和謝曉紅的英文名字被拼寫錯了。

海明還解釋了為甚麼桑蘭的起訴書上只有他一個人的簽字,而沒有起訴律師團隊其他人員簽字。海明說,他的老外員工律師「寧可辭職不幹,也堅決拒絕在桑蘭案件任何一件文件中籤字」。因為「桑蘭跌倒摔傷是13年前發生的事了,很多重要項目已經錯過了追訴期。」

附:桑蘭「悔過書」全文

阿姨、劉伯伯:

今天下午華爾街日報的那位美國記者他來了我家,我把《桑蘭背景》的文件已交給了他……所以他說,寫了這篇文章。具體他說的內容我不太明白。我說,您報導 友好運動會的事說,我曾經說過友好運動會違背了諾言,但現在從未對記者說過這些話,並從未抱怨過,還有為我支付醫療費用和幫我建立信用基金是友好運動會組 織者,我跟他說這些寫的都不是事實。我說,我沒有具體回答您問的友好運動會的問題,他說他的秘書說我回答忘記了,我說,我只是逃避了您問我的這個問題,他 又問到基金的事,具體我讓他看那份您給的文件。最後他說,要是有必要的話,我們可以寫封投訴信給他們華爾街日報,這樣可以澄清事實。他要你們的電話號碼, 我已經給他了。

桑 蘭

阿姨、劉伯伯:

前天的郵件不知您收到沒有?也許你們還在生我的氣,我媽也很後悔,心裏也非常難過,本來有些事情我不想說,但是這幾天我想了很多,經常檢討自己,最後我想還是把有些情況,把我的心裏話告訴你們……

我回來北京以後,由於你們的安排和幫助,我受到了一種特殊待遇,引起了許多人的注意。一些記者採訪和參加一些活動我都及時告訴你們並徵求你們的意見,這 次確是有些特殊情況沒有及時告訴你們,我拿我的人格擔保,我絕不是故意要隱瞞些甚麼,事實上也隱瞞不了。那麼這次沒及時告訴你們情況是這樣的。

那天,康復中心的人跟我媽說,有一個美國駐中國的記者要採訪我,說是許多美國人關心我,他們想知道我在中國做些甚麼,當時我想這是一件好事,我媽跟我說 以後我就答應下來了,後來我想跟你們發郵件說明情況,但一考慮萬一你們不同意我該怎麼辦,而我已經答應了那位美國記者來採訪,所以我心裏非常矛盾,由於他 是外國人,我拒絕他的要求,他可能會很生氣,也許還可能借題發揮,真是那樣的話,情況就嚴重了,所以我沒及時跟你們說明情況,事實上,我心裏有些害怕告訴 你們。至於報導的內容可能會帶來些負面的影響,我可以保證,我對我說過的話絕對負責任,現在說甚麼也沒有用了,只怪我當時猶豫,我做錯了,我確實做了件很 對不起你們的事,但根本不是背叛你們,我一定會吸取這次深刻的教訓,我想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請原諒我吧。

桑蘭媽媽、桑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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