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1.8萬貪官攜8千億外逃 專家稱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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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曉宇綜合報導)中國人民銀行日前在其網站上發布一份課題報告的PDF文件披露,大量中共官員利用現金走私、經常項目下的交易、對外投資以及信用卡工具等八種途徑向境外轉移資產,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出逃官員多達1.6萬至1.8萬人,攜款8千億元(人民幣)。該文引發巨大反響,國內外主要媒體紛紛進行分析報導。但不久這篇論文就在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上消失了。新華網6月17日專門刊文指出國內外有關此論文的報導嚴重「失實」。

國內外媒體紛紛報導 論文很快消失

這份課題報告名為《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報告被定為內部機密文件,所署日期是2008年6月。今年6月13日,央行在對一項全國優秀金融論文評比進行公示時披露了上述報告,併發布在其網站上,包括美國之音、BBC、《華爾街日報》、法廣在內的西方媒體都在其網站的頭條位置進行報導,但不久這篇論文就在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上消失了。

新華網:報導嚴重「失實」

儘管網上仍可找到該篇論文的PDF文件,新華網6月17日仍刊登文章《「逾萬名貪官攜8000億外逃」報導被指嚴重失實》。下為新華網的報導截圖:


儘管網上仍可找到該篇論文的PDF文件,新華網仍刊登聲明指相關報導嚴重「失實」。(網絡截圖)

其它版本數據:外逃資金遠不止8千億

報告一開始就表示,中國官員因經濟犯罪外逃始於上世紀80年代末,「但近年來外逃的腐敗分子及其轉移至境外的資金究竟有多少,至今還沒有一組公認的數字,只能根據各方報導勾畫出大體狀況。」贓款主要來自土地開發、稅收、城建工程、金融機構貸款、政府開支截留、大型國家建設項目資金等。

復旦大學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秘書長嚴立新表示,他們手頭也有很多個數據版本,但是始終沒有統一的數據,這個規模估計達到萬億元。

最高法院前院長肖揚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貪報告》中曾引用有關部門的統計稱,1988年~2002年的15年間,資金外逃額共1913.57億美元,年均127.57億美元。如果按照當時美元對人民幣的匯率,那麼外逃資金超過了1.5萬億元人民幣。

比較2001年至2010年的最高檢年度工作報告,其中關於「加強境內外追逃追贓工作」的數據時就發現,追逃的職務犯罪人數已經從早期的數百人到高點時候的數千人,而追贓金額也從幾億元到高點時的幾百億元。

2009年2月,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的一項統計報告顯示,過去10年逃往北美和歐洲等地的中國腐敗官員達1萬多人,攜帶出逃款項達6500億元人民幣以上。

有一點值得注意,上述數字都是金融危機之前的說法。而這幾年,隨著國家4萬億的投資以及銀行幾十萬億的信貸投放,貪官捲走的錢無疑遠遠超過上述數字!

2008年已漏風聲

事實上,中共近2萬官員卷8千億外逃的研究結果早在2008年底即已透露。當時BBC報導,北京市檢察院透露說,自90年代中期以來,中共近2萬貪官外逃,攜帶贓款達人民幣8千億元,贓款主要來自土地開發、稅收、城建工程、金融機構貸款、政府開支截留、大型國家建設項目資金等。專門研究反腐的中共中央黨校政法部教授林更還曾預測說,接下去兩年「貪官出逃潮」。

中共官員最愛美國

央行報告在列舉中共官員轉移資產的典型案例時,還勾畫出了他們潛逃境外的「路線圖」——這些人的目的地主要集中於北美、澳大利亞、東南亞地區。

具體來說,又分三種情況。涉案金額相對小、身份級別相對低的,大多就近逃到中國周邊國家,如泰國、緬甸、馬來西亞、蒙古、俄羅斯等。

案值大、身份高的腐敗官員大多逃往西方發達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荷蘭等。

一些無法得到直接去西方國家證件的,則先龜縮在非洲、拉美、東歐的小國,伺機過渡;有相當多的外逃者通過香港中轉,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區位以及港人前往原英聯邦所屬國家可以實行「落地簽證」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國家。

貪官去的最多的國家是美國和加拿大。由於相對寬鬆的移民制度、引渡條約的缺失,使得貪官易於「落腳」,有人在總結外逃經驗時稱:「美國是樂園,加拿大是天堂。」

借海外特定關係人轉移資金成新趨勢

報告總計列舉了八種資金外逃的辦法:現金走私、替代性匯款體系、經常項目下交易、境外投資、信用卡工具、借道離岸金融中心,海外直接收受、借道境外特定關係人。

利用經常項目下的交易形式向境外轉移資產大致有五類:進口預付貨款,出口延期收匯;偽造佣金及其他服務貿易項目對外付款;通過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實現向境外轉移資產的目的;利用假的進口合同騙取外匯管理部門核准外匯匯出境外;少報出口,多報進口。

報告還指出,由於目前中國對一些經常項目下的個人支付沒有嚴格的外匯管制或限制,中共官員或其特定關係人常常通過在境外使用信用卡大額消費或提現來實現資金向境外轉移。

此外,離岸金融中心也常被利用來轉移、侵吞國有資產。這些人多為上市公司或國有企業的高管人員。報告在這一章節的最後指出,「近年破獲的貪腐大案顯示,通過在海外的特定關係人轉移資金成為貪污腐敗分子轉移資金的新趨勢。」

敏感行業

報告建議人民銀行在監測思路上以「獲取非法資產」和「向境外轉移資產」階段為監測重點。主要通過對大額、可疑資金交易數據進行分析,敏感行業包括金融業、壟斷性國有企業、交通、土地管理、建築等行業、稅收、貿易、投資部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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