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沙田鄉委主席涉丁屋貪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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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導)香港沙田鄉事委員會正副主席等10多人,懷疑涉及沙田丁屋交易貪污案。沙田鄉委會主席莫錦貴昨日承認被廉署調查,以15萬元獲准保釋候審。廉政公署回應指不會就事件作出評論。

有報道指,廉署懷疑有人涉嫌在丁屋交易中收受利益,於是上星期採取行動,派出大批人員在沙田鄉事委員會和涉案人士住宅搜查,帶走大批文件,拘捕10多人,包括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莫錦貴和第一副主席鄭耀棠,以及專營新界丁屋買賣的地產代理界人士,全部獲准保釋候查。

莫錦貴昨日下午出席鄉議局大會,向記者證實自己被廉署調查,現時獲准保釋外出,於下月再向廉署報到。對於有無參與買賣過丁屋,莫錦貴表示,10多年前主要是從事沙田的村屋買賣生意,而不是丁屋,而且是很久以前的事,現時已沒再參與。有消息指沙田鄉委會第一副主席鄭耀棠亦被廉署拘捕,但他拒絕回應。

審批丁權 村長權力大

莫錦貴是現任沙田大圍村村長,鄭耀棠則是火炭村村長。現行政策訂明,新界鄉村丁權持有人,要經村長確認之後才可以興建丁屋,因此村長在審批丁權時有很大決定權。村長要向地政總署提交證明書及宣誓書,證明丁權持有人的身份和確認丁權持有人不會與其他人分享丁權。據了解,有人涉嫌發假誓,而被廉署拘捕。

有大律師指,當中有很多利益輸送機會,甚至有村長會充當經紀,收錢為發展商收購丁權。曾打過不少村代表選舉官司的湯家驊對媒體指出,有村長會為發展商擔任介紹人,收錢為他們集齊丁權發展。他指原居民一日有丁屋權,村長都有獲利誘因,又表示有關問題已存在好幾十年,但政府一直採取「隻眼開隻眼閉」的態度。

本身是鄉議局成員及律師的林國昌證實,曾聽聞村長收錢擔任中間人。他說,鄉事會、鄉議局以至地政總署都有制度制衡村長,不是完全由他負責。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則表示,自己都是從傳媒得知有成員被捕,又指鄉議局一直守法,按照政策去做,強調新界丁屋,是為村民解決居住問題。而副主席張學明就說,不知有成員被捕,廉署未有與鄉議局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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