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2日報導】(中央社紐約22日綜合外電報導)紐約客塔克曼(Ronald Tackman)成年後的人生,幾乎只花在2件事上:坐牢,還有逃獄。
美聯社報導,塔克曼曾在1980年代因搶劫服刑時,靠肥皂刻成的假槍,短暫劫持塞滿獄友的運囚車;數月後又用汽水罐做的土製槍,攻擊押他出庭的員警。
2009年他再度因搶劫吃牢飯,並在此時締造坐牢以來最大膽、狡詐的脫逃紀錄:直接從法院走出去。
當時穿著整潔西裝,等著出庭的塔克曼,用黑襪子罩住腳上明顯的橘色囚犯布鞋,趁隙溜出曼哈坦法院等候處,混入出庭人群並下了好幾層樓梯,闖進法庭後方禁區。1名法院人員看到塔克曼,但以為他是律師,隨口問了兩句就讓他離開。
塔克曼就這麼從戒備森嚴的法院大門,悠哉邁向自由。
不過自由只維持了36小時。隔天他被逮到時,身上查獲一大堆道具:假護照、假髮、假鬍子跟4把手槍造型的打火機。
這回,57歲的塔克曼只怕是再也走不出牢房了。法院為嚴懲他2009年9月比神鬼交鋒還誇張的脫逃術,及一拖拉庫商店搶案,判他28年到終生監禁。
當局表示,塔克曼當年跑路後,忙得要死的法院為此停擺將近1小時,也害官方人馬顏面掃地,得全面檢討安全措施。這個慣用假鼻子、假槍唬人的搶劫慣犯,更為自己無法無天、多采多姿的故事增添了新的篇章。
塔克曼的律師海恩茲曼(Joseph Heinzmann)在判刑確定後說:「他很有魅力,算是有點小聰明、迷人、機靈,而且超幽默。」(譯者:中央社楊盈)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