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分子該退不退,反受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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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03日訊】近日,中共中央組織部正式開通「12380」舉報網站,主要受理反映縣處級以上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違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選人用人問題的舉報,這一舉措表面看似要打擊吏治腐敗行為,其實不然。請看下例:

秦皇島市公安局長陳慶恩現在的頭銜是:秦皇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市政協副主席、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1952年出生,已經59歲的陳慶恩,僅有高小文化基礎(剛入初中即參加文化大革命),又在1986年取得一個成人大專文憑,既沒有甚麼特殊才幹,又沒有甚麼顯著業績,而且市公安局內部現在思想混亂、邪氣上升,秦皇島市的社會治安每況愈下,惡性案件不斷,為甚麼要把這些重要的職務加在他一個人身上?難道秦皇島市乃至河北省內沒有能夠勝任這些工作的幹部嗎?不是。據我們瞭解,這都是陳慶恩跑官的結果。

陳慶恩是2006年9月由廊坊調任秦皇島市公安局局長兼黨委書記的。2008年12月又加上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頭銜。政法委書記是代表市委統管、協調公、檢、法、司各執法機關的領導職務,由公安局長兼任政法委書記難免造成公安壓檢、法的失衡局面(事實證明,秦市有多起案件都是在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的情況下,由陳慶恩以政法委書記的名義壓著檢察院收審和起訴、壓著法院判決的),這種任命頂多隻能是在暫無合適人選條件下的權宜之計,不能作為常態。而且秦皇島市早就有合適的政法委書記人選,為甚麼非陳慶恩兼任不可?是不是陳慶恩跑下來的?這點我們不得而知。我們只知道:陳慶恩同省政法委書記張越的關係非同一般,今年發生的事更加驗證了這一密切關係。

今年新年過後,省委領導在研究市級黨委班子換屆人選時,考慮到陳慶恩已經59歲,準備免去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職務,改任市政協副主席。陳慶恩聽到這個消息,生怕一到政協就會失去原來在政法界一手遮天的權勢,立即找張越去活動。張越按照陳慶恩的意思找到省委張雲川書記,要求繼續保留陳的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職務。張雲川書記認為此種任命形式不妥,且省委書記碰頭會已有一致意見,不同意改變。於是張越又馬不停蹄地帶著陳慶恩去北京。最後的結果是陳慶恩原職務不動,又加上一個市政協副主席,成為橫跨黨委、政府、政協三大班子,同時兼任重要職務的不倫不類的幹部。

至於張越書記為何對陳慶恩如此賣力,我們不願憑空猜測,但是這種行為明顯是一種跑官行為,是嚴重違反中央《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難怪陳慶恩在事後對親信說:「我不感激張雲川,我只感謝張越。」今年面臨市委換屆,陳慶恩又放出風來:「張越已經答應我,換屆後到政協仍然兼任公安局長」.陳自06年到秦後一直住賓館,平常市局幹警根本見不到他。除非上級領導來,他基本在賓館跟小姐鬼混。這樣的敗類到了該退的年齡還被如此重用,可見共產黨腐敗到甚麼程度。

由於他專斷的個性,在政法系統內凌駕於檢、法、司之上,在公安局內部搞一言堂,副職們私下裡意見很大。特別在幹部任用上搞個人說了算,下面反映很大。現在公安系統的幹部要想提拔,沒有幾十萬元根本不可能。陳慶恩把情婦的丈夫李成衛——一個剛由工人考入公務員一年多而且索賄成性的人提拔為三處副處長,他原在三處文化科代理科長時就以「黑」文明。因為索賄受賄太嚴重,企業紛紛告狀,被免去科長職務,沒想到又一下子提為副處長,主管娛樂行業,仍管特行。此事在公安局內部反響強烈,幹警們都憤憤不平。

由於陳的霸道作風,在公安系統內幹警無視法律、隨意侵犯公民權利的事件屢出不絕。諸如在辦案中刑訊逼供、在看守所虐待犯罪嫌疑人、在派出所毆打無辜人員等行為,令百姓談之色變。尤其嚴重的是,身為公安局長的陳慶恩,竟敢置憲法於不顧,直接指使幹警打人。比如秦市耀華玻璃工業有限公司的女職工佟德薇,因為被交警某科長的妻子撞傷,案子幾年未獲解決,遂於去年8月找陳慶恩反映情況,結果被一群交警當場強行帶走,連踢帶打,並非法關押,致使其多處受傷。此事在百度網上被曝光後,迅速被多家網站轉載,20多個省市的眾多網友跟貼,表示同情與支持,對以陳為首的秦皇島幹警的行為表示極大的憤慨。儘管由於陳慶恩的運作,這些帖子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刪除,但此案給秦市公安系統形象帶來的惡劣影響,早已傳遍全國。我們希望上級紀檢、監督部門能深入下來,調查此案,嚴肅處理,以正黨風警風,給百姓一個讓人信服的交代。

跑官要官,口吐狂言。陳慶恩給人最深的印象是目中無人,不僅對下級,就是對平級也大多數不理不睬。他曾經得意地介紹自己的當官經:「緊緊抓住一兩個關鍵人物,其他人不用理他。」他緊緊抓住的,就是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張越。到秦皇島以來,他在公安局長的帽子上又加了「市長助理」、「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政協副主席」等一頂又一頂桂冠,靠的全是張越。特別是今年,他59歲了,省裡本來定的是讓他任政協副主席,不再擔任市委和市政府的職務。可是他和張越又跑北京又跑石家莊,終於保住了原來的帽子。回來後陳大肆吹噓:「咱們中央找到人了,沒問題了。」到底陳花了多少錢,我們不清楚,但是張越能夠如此賣力地為陳跑官,也確實值得人深思。今年下半年面臨市委換屆,陳又放出風來:「換完屆我到政協,照樣兼任公安局長,這裡還是我說了算。」此事影響極壞,許多老幹部都憤憤不平:我們剛到歲數就退,他咋這麼特殊?

陳慶恩不僅為自己跑官,還花錢為兒子鋪路。他把兒子送到公安部,又大把大把地往公安部某部長身上花錢,將兒子直接安排在經偵局,正在活動當副處級幹部。像這種明目張膽買官的行為竟然屢屢得手,黨紀國法何在!若這樣的腐敗分子依然把持公安大權,天理人心何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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