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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年貨大街食品標示2成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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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衛生局與消保官於17日前往位於民族公園的桃仔園年貨大街查核,共查核31家,其中7家食品標示不符規定,問題主要為未依規定將食品冷藏冷凍存放、無廠商資料、營養標示缺反式脂肪,散裝食品標示誇大不實等,現場已要求業者下架並改善。

桃園衛生局陳效君表示,年貨食品可分為完整包裝類(經拆封後無法恢復原狀者)及散裝類(無完整包裝者),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除現場烹飪即食熟食及現場烘焙產品外,皆要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等項目,另完整包裝的食品,依法須於外包裝上標示品名、內容物之名稱、重量、有效日期、食品添加物、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營養標示等,標示不合格商品將要求製造商或代理商限期改善,若不改善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裁處。

陳效君提醒,到年貨大街或量販店等處購買年貨,應注意產品標示是否完整,特別注意是否標示有效日期,散裝糖果及餅乾食品,若無有效日期,品質無法確認前,為了健康,請慎重考慮是否選購。

(責任編輯:邱蘭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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