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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年货大街食品标示2成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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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卫生局与消保官于17日前往位于民族公园的桃仔园年货大街查核,共查核31家,其中7家食品标示不符规定,问题主要为未依规定将食品冷藏冷冻存放、无厂商资料、营养标示缺反式脂肪,散装食品标示夸大不实等,现场已要求业者下架并改善。

桃园卫生局陈效君表示,年货食品可分为完整包装类(经拆封后无法恢复原状者)及散装类(无完整包装者),依据行政院卫生署公告之“散装食品标示相关规定”,除现场烹饪即食熟食及现场烘焙产品外,皆要标示“品名”及“原产地(国)”等项目,另完整包装的食品,依法须于外包装上标示品名、内容物之名称、重量、有效日期、食品添加物、厂商名称、地址、电话、营养标示等,标示不合格商品将要求制造商或代理商限期改善,若不改善可依食品卫生管理法裁处。

陈效君提醒,到年货大街或量贩店等处购买年货,应注意产品标示是否完整,特别注意是否标示有效日期,散装糖果及饼干食品,若无有效日期,品质无法确认前,为了健康,请慎重考虑是否选购。

(责任编辑:邱兰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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