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格林利恢復縣警長職務

舊金山市議會未能達到9票罷免票數 馬格林利支持者歡聲四起

【大紀元2012年10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舊金山報導)10月9日(週二)晚上10點25分,隨著市議員奧拉吉(Christina Olague)、坎波斯(David Campos)、艾華樂(John Avalos)和金貞妍表示反對將馬格林利革職,另外7名市議員同意革職,市議會11席無法獲得9票同意,意味著民選縣警長馬格林利將恢復縣警長職位。至此,舊金山市長李孟賢對馬格林利發起的漫長的革職程序走到了盡頭。

市議長邱信福承認,票數不足以將馬格林利永久革職。當宣佈這一決定時,縣警長馬格林利露出了驚喜的笑容,他的妻子洛佩玆(Eliana Lopez)擁抱了律師,市議會大廳內馬格林利的支持者歡聲四起。雙方律師均表示尊重市議會的決定。

馬格林利表示,經過了一段漫長、瘋狂的過程,這不僅對他的家庭,對整個舊金山也是一樣。他表示,最早星期三就會儘快辦理復職手續。

市議會聽證:如何才算官員行為不當?
在9日的市議會就馬格林利是否因官員行為被永久革職的特別聽證中,舊金山市議員對於雙方律師集中問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民選官員在何時、甚麼情況下才算犯有行為不當?

馬格林利的律師認為,在除夕與妻子的爭吵中令其手臂瘀傷,不能算官員行為不當,因為它發生在馬格林利宣誓就任縣警長一職之前,而且與縣警長職責無關。

馬格林利的律師柯普(Shepherd Kopp)說:「根據李市長對官員行為不當過於寬泛的定義,任何人都可能因為與公職無關的事情成為下一個被革職的對象。」

副市府律師凱撒(Sherri Kaiser)則指馬格林利在去年12月31日是犯下了嚴重的罪行,不可忽視。她的此番說辭令在的場馬格林利的支持者喝倒彩聲不斷。

柯普和瓦格納(David Waggoner)律師均稱,市府對行為不當定義不清。市議員金貞妍問及對官員而言行為不當有何標準時,凱撒稱,在市府憲章沒有明確的定義,具體的案件要由市長、道德委員會和市議會來決定。金貞妍表示,如果標準一直在變,將令官員們無所適從。

馬格林利案十月之後終落幕
今年三月,在民選縣警長馬格林利承認因在除夕與妻子洛佩玆爭吵過程中,令其手臂瘀傷而犯有非法拘禁輕罪,被法庭判決三年緩刑,罰款590美元,同時必須參加一年的家暴諮詢和親子課程。市長李孟賢以馬格林利認罪為由,將他停職停薪。之後更是發起了將馬格林利革職的官員行為不當指控程序,並令市府下屬的道德委員會處置。

根據市府憲章,一旦進入這樣的程序,道德委員會必須在聽證之後形成推薦處理意見,最後交由市議會表決。

經過長達數月的聽證程序,8月,道德委員會在最後聽證中,去除了對馬格林利的其餘三項指控,包括試圖阻止證人向警方作證、利用職權威脅洛佩玆、沒有就槍支向警方說實話,而將注意力集中在事情本身上,最終道德委員會以4:1認為馬格林利的行為不當成立。

馬格林利的噩夢從去年12月31日開始,那天,他與妻子洛佩玆在是否讓她們母子回委內瑞拉老家的問題上發生爭執。警方稱,馬格林利在爭吵中因緊握洛佩玆手臂,致使洛佩玆手臂二頭肌處瘀傷。

第二天,洛佩玆上鄰居麥迪遜(Ivory Madison)家訴苦,並讓麥迪遜拍攝了手臂瘀傷的錄像以備今後用來跟馬格林利爭對孩子的撫養權。麥迪遜後來報了警,警方沒收了錄像,以及她們之間的短信、電子郵件等。

在馬格林利被市長李孟賢停職之後,馬格林利夫婦聯合起來,他們稱想將馬格林利永久革職是出於政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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