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安徽肥東縣店埠鎮黃崗村暴力強拆幾時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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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13日訊】2012年4月22日上午,原本是個極尋常的日子,太陽照常升起,普照在青綠色的大地上,然而,這一天對安徽省肥東縣店埠鎮對河行政村黃崗村民組的部份村民來說,是一場不忍回首的噩夢,是一個永遠的痛。

從這場噩夢中醒來,他們辛勞一生的房屋已倒塌在大型挖掘機的轟鳴中,村民魏邦芹、魏兆成等三戶人家回到村莊,看到他們的房屋已成一片廢墟,所有的家當掩埋在破磚爛瓦裡,絕望的哭聲久久在村莊上空迴盪。村民魏幫琴一個寡婦人家帶著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度日,她這幢百平方米的住房是用丈夫車禍去世時的賠償金購買的。瞬間工夫,這些安居者就淪落為無家可歸的流浪人。

這天早晨八點多,肥東縣店埠鎮拆遷辦的工作人員帶著20多個不明身份的社會青年,連同店埠鎮行政執法大隊的幾十號人,一台大型挖掘機,共同組成一支聲勢浩大的強拆隊伍,開赴到店埠鎮對河村黃崗村民組。挖掘機逕直衝到一幢樓房前猛然開足馬力,眨眼之間,幾幢樓房已騰起一片塵煙。房屋內所有的家當都掩埋在廢墟中,其中程立道一家還是家庭工廠,廠房內的所有辦公用具及各種家用產品也被掩埋其中。

挖掘機的轟鳴引來許多村民圍觀,不少人上前阻攔,雙方對峙過程中,店埠鎮行政執法隊長柯文友狂妄地對村民揮舞著手,口出驚人之語:「帶上機關鎗,把你們這些人給剿了」……一名陳姓村民上前與柯文友講理:「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人不在家,你們就把人家居房拆了,這是犯罪」。柯文友竟然要跟陳姓村民單挑,活脫脫無賴的嘴臉。

肥東縣店埠鎮黃崗村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多次遭遇強拆。2012年4月17日,村民楊春宏等四戶村民,也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強行拆掉樓房,成為無家可歸的人。去年3月22日和5月5日也曾兩次上演強拆惡性事件。當時,店埠鎮鎮go-vern-ment、店埠鎮行政執法大隊,店埠鎮派出所等多家單位,帶著數名不明身份的社會閒散人員來到黃崗村進行暴力強拆,打傷阻攔的村民多人,其中7人傷勢嚴重住進縣人民醫院,這次事件在老百姓中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

肥東縣店埠鎮在黃崗村的強拆中,可謂「居心叵測」,他們曾在一夜之間,對部份家的門口進出村道惡意倒土封堵,逢到雨天,整個村莊成為一片澤國,無法居住,村民多次向各級go-vern-ment反映情況,無任何單位理睬和回應。

更讓村民無法容忍的是,店埠鎮鎮go-vern-ment動用各種行政手段,禁止村民去上級go-vern-ment部門上訪,縣公共安全專家局對部份上訪者採取禁拘等非法手段。甚至對部份上訪者實行手機監控等。2012年4月23日,黃崗村遭遇強拆後數百位村民聯名向鎮派出所、縣公共安全專家局遞交請願書:29日上午結集在縣go-vern-ment廣場靜坐,抗議店埠鎮暴力強拆、暴力違法。4月29日上午,肥東縣多個鄉鎮的數百名公職人員大清早就攔阻在黃崗村口,只許村民進村,不許村民出村,剝奪村民最基本的人身自由,直到中午時分。

肥東縣店埠鎮對河行政村黃崗村250餘戶村民的民房,是各房屋所有人與土地使用權人通過村集體,自1994年~2005年協商,轉受讓集體土地自籌資金購買的,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相關規定,保障村民自治、村委辦理村事務,管理集體所有土地和其它財產,任何單位與個人無權干涉或橫加指責。雖然,黃崗村二百餘戶村民未辦理正常手續,但這不能作為暴力「拆違」的藉口,《憲法》第39條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爭議住宅也是各所有人用血汗錢掙來的合法財產。以店埠鎮周邊民房為例,同屬建築的橋頭集大道周圍的謝灣村,多戶無任何手續,剛建成或未建完工的房屋皆是「拆一補一」,這些建房是在《城鄉規劃法》實施期間,而黃崗村250餘戶住宅均建造在該法頒布之前,反倒成為「違建」欲強拆,這證明go-vern-ment拆遷的貓膩大。

國家三令五申不准強拆,對應拆不拆的對象,應申請人民法院裁定執行,未按法定程序的任何橫蠻粗暴的強拆行為皆是違法的,不得人心的,皆會遭到群眾的抵抗。

在黃崗村每戶人家樓頂上,都插著一面鮮艷的五星紅旗,幾百面紅旗日夜招展在這座城中村,蔚為壯觀。這說明村民是相信go-vern-ment的。

在黃崗村口還有兩幅怵目驚心的橫幅。一條幅上寫著:「誓死保衛家園,人在房在,房倒人亡」。另一條幅上寫著:「反對暴力拆遷,我們只要求公平安置」。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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