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宇暉自殺案有第七名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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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夏君編譯報導)紐約21日消息,列兵陳宇暉 (Danny Chen) 2011年10 月在阿富汗 的自殺的案件中,出現了第七名被判有罪的士兵。

經軍事法庭陪審員裁定,27歲的軍士安德魯‧博克爾(Andrew Van Bockel) 犯有欺負,瀆職,以及虐待罪。

虐待罪指的是他曾給陳宇暉起種族歧視綽號,並命令19歲的陳宇暉講漢語。

陳父母的代言人利茲‧歐陽 (Liz OuYang)表示,博克爾在法庭上辯 稱,他對陳作的是校正性訓練,目的是為了使新手成為更好的士兵。

歐陽說,判決書明確表明,那不是校正性訓練,而是虐待。

週三,陪審團將審議對博克爾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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