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涉騙租津案押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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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前發展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詐騙政府租金津貼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辯方律師要求將案件押後,法官同意押後至下月18日再提堂。

麥齊光和曾景文昨晨分別抵達灣仔區域法院應訊。麥齊光在律師陪同下,在審訊後離開區域法院。他表示,官司現交由律師處理,不評論勝算;而曾景文離開時沒有回答記者提問。

曾景文的代表律師昨日在庭上稱,需要更多時間處理由控方提交104項不會呈堂的資料,要求將案件押後。控方及麥齊光的代表律師亦同意案件押後到下個月18日再提堂,兩人獲准以原有條件,各以5萬元保釋。

現年62歲的麥齊光與57歲的曾景文,被控在1985年至1990年間,各自購入北角城市花園一單位,互租予對方,藉此詐騙租津,分別涉款26萬及44.5萬元。兩人同被控1項串謀詐騙香港政府罪,麥另被控2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曾亦被控3項相類罪名。這是繼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被控貪污後,近年第二宗高官捲入廉政案件。

事件在今年7月初被揭發,廉署同月12日將兩人拘捕,同日,上任12日發展局局長的麥齊光便辭去職位。兩人的妻子亦涉案,但已獲廉署撤銷擔保,免遭起訴。控方提交的證人名單上有45人,包括政府官員,2名被告的同學以及當年負責買賣樓宇的律師樓職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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