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報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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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08日訊】

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準備期:1984-1999

醫學界資深人士介紹,1980年代,受器官移植技術和民眾經濟能力的制約,器官移植手術數量有限。在對死刑犯摘取器官數量少,且主要供應醫療衛生單位科研和教學使用的歷史背景下,該暫行規定具有較強的約束性。

當抑制免疫系統從而可防止接受器官移植者的身體對新器官排斥的藥物環孢素(CYCLOSPORINE)被引入中國後,極大地提高了移植的成功率。到了1990年代,大陸器官移植進入快車道。1989年以來,每年實施腎移植1000例以上,到1994年底累計完成13594例次。當技術不再是器官移植障礙,大陸一個龐大的器官移植市場很快初具雛形,且呈現供不應求的飢渴狀態。

《「死刑犯」撐不起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的蘑菇雲》報告中揭露,在中國盜竊死刑犯器官已經有了幾十年的歷史,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程序,被利用的死刑犯常常還沒有斷氣,相當於是變相活摘。在中國大陸,移植技術和免疫抑制劑在90年代末已經成熟,中國缺乏器官共享體系,一般是當地醫院和當地的死刑犯進行匹配,在1999年前,來自死刑犯的器官,相對來說是比較穩定,也是主要的器官移植來源。每年死刑犯提供的器官大概在6000-6500例上下。但死刑犯器官由於受組織配型要求、冷缺血時間限制、是「過期作廢的一次性資源」、並受時空地區限制,不是能滿足器官移植這個暴利行業的最好資源。

即便如此,中共利用死刑犯器官謀利的移植產業在1999年迫害法輪功之前已經初具規模:紐約時報曾報導,愈來愈多摘自中國大陸死刑犯的腎臟、肝臟、角膜以及其他身體部位的器官,被賣給美國籍的患者,而接受移植者再回到美國,享受保險給付的護理治療。儘管大多數摘自死刑犯的器官都移植給大陸民眾,卻有愈來愈多的東南亞、日本與美國的患者,也成了受惠的對象。這些外國患者如果在本國排隊等候移植,可能要等上數年的時間,或者只有等死。中國醫院非常歡迎外國患者,因為這些患者支付較當地患者高十倍的手術費用,而這些外國患者若是在本國接受器官移植,費用可能更高。

英國電視台報導,數以百計的馬來西亞腎病患者,為了換腎,而以7500英鎊的代價,遠赴中國購買被處決的死囚的腎臟。吉隆坡國家腎臟基金的迪魯文迪蘭醫生在接受同樣的節目採訪時說,幾乎每一天都有腎病患者詢問關於到中國換腎的事項。醫院的記錄顯示,大約60至70名病人在中國換腎後,回到馬來西亞時,還需接受護療。

魏京生在1998年6月4日的美國眾議院的國際關係委員會和政府改革監督委員會聽證會上作證時說,當他身為死囚犯時,一個衛兵告訴他,「幾乎沒有例外。先給犯人打麻醉,就像殺豬一樣……我們用布把他們包起來,再把他們帶到行刑的地方。無人在乎他們是活著還是已經死了。」

而且,魏京生還說,他通過一位二十歲的同獄死囚犯人的合作,證實官方違背犯人的意願摘取器官。那位姓張的年輕犯人與魏約定,假如他看到配有摘取器官裝備的醫療組在等著他被執行死刑時取他的器官,他就大喊:「我沒有病,我不需要醫生。」假如沒有看到這些情形,張就像其他被處死的犯人那樣喊叫。

經過了一長段時間的沉默,張傳來了信息。「我第一個反應是滿足感,知道這個證據已證實了官方非法摘取器官的事實。但這種感覺馬上就被另一種感覺代替了。」魏先生對國會的委員會說,「我第二個感覺是心頭非常沉重,明白這位年輕人用了他的生命記錄了一件難以置信的罪行。假如我沒有機會把這罪行告訴別人,假如我沒有機會爭取制止這種罪行的繼續,那麼,我必須向這個年輕人道歉。一直以來,我深深體會到這種責任感。我們必須制止這種惡行。」

軍醫王國齊2001年在美國國會的國際運作及人權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上出庭作證,中共有組織摘取死囚器官販賣活摘器官。王國齊參軍後轉入武警天津市總隊醫院,並考入武警衛生學校學習。自1989年11月起,武警醫院派其到解放軍軍醫進修學院學習,也就是解放軍總後勤部直屬的解放軍三零四醫院,位於北京市海淀區阜外大街一零六號。在解放軍三零四醫院,多次參與摘取組織器官,學成之後回武警醫院繼續工作。從1988 年到 2000 年之間, 他曾被醫院指派,上百次在刑場和火葬場摘取死囚的皮膚和眼角膜。

1995年10月的一次,在河北省唐山地區灤南縣的一次取腎及取皮,給他留下了深刻的終身難忘的記憶。當取完腎臟後,囚犯還有呼吸及脈搏、心跳,車下的臨時指揮問縣法院的人,是否需要再補一槍。那人說,兩側腎臟都取出來了,絕對活不了,不要浪費子彈了。

王國齊親身經歷了醫院為了巨額的經濟利益,千方百計地倒賣囚犯的人體器官,不為下屬及具體工作人員著想,不給他們正當的心理保障的工作態度。其科室劉凌風主任與天津眼科醫院及北京解放軍304醫院聯合,要求每次取皮一定要取回眼角膜。然後再將眼角膜轉手給天津眼科醫院或304醫院,從中牟取利潤。院方做這些事情,不完全是為了病人,不是為了科學研究,而是為了巨額的經濟效益,是為了他們個人的政治目的。醫院有了錢,他們的成績就大,就可以陞官了。

中共否認盜用死刑犯器官的態度過去一直很明確,關於王國齊向美國國會提出的證詞,2001年6月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章啟月說,「中國嚴格禁止買賣器官,中國器官移植的主要器官來源是人們自願捐獻的。」

2006年3月,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記者會上聲稱,「有關中國存在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進行器官移植的情況,完全是謊言」「蓄意捏造,欺騙輿論」。

2006年4月10日,中共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否認海外傳媒報導大陸隨意摘取死刑犯器官進行移植的說法。他稱,大陸移植的器官來源,主要來源於公民在去世時候的自願捐贈。他說:「一些境外媒體蓄意編造中國從執行死刑的犯人身上隨意取出器官進行移植,這是惡意詆譭中國的司法制度,欺騙海內外輿論,是別有用心的。」

2006年10月10日,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回應BBC記者傅東飛的報導(報導中提及探訪的醫院醫生說「器官來自於死刑犯」)時再次聲稱,「境外一些媒體報導中國的器官移植時編造『假新聞』,『攻擊中國的司法制度』。」

2007年,移植學會醫療事務主管和世界衛生組織顧問Francis L. Delmonico醫生訪華時, 負責接待的不止有衛生部長陳竺和副部長黃潔夫,軍方人物就佔了一半(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北京三零一醫院)的政委文德功)。

一直到今天,中國移植界一直不被國際移植界接納,是因為器官來源不透明。據Delmonico醫生的說法,中方官員有「非常強烈的願望」讓他們的移植人員被國際移植界所接納。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北京三零一醫院)是全軍最大的綜合性醫院,承擔著全軍各大軍區、軍兵種的疑難病診治工作,為國家及軍委領導人提供醫療、保健服務。該院規定,器官移植供體來源、移植數量要保密,如果誰洩露出去,就取消做手術資格。該院醫生向患者保證換肝的等待時間在一週以內。

2009年8月底,中共通過英文版《中國日報》向全世界用英文發佈消息,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承認摘取死刑犯器官,並承認中國大陸所有器官移植中,超過65%的器官來自死刑犯。而中共官員歷來的公開講話中,一貫否認摘取死刑犯器官。但沒有在中文媒體上有任何表示。國際社會也解讀為中國政府在盜用死刑犯器官上的正式表態。

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Manfred Nowak)在2009年8月接受 一家美國媒體採訪時指出,「(中共)解釋說器官移植的來源主要是死刑犯是無法令人信服的,如果那樣的話,那麼死刑犯的人數一定比認為的要高得多。」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在2009年度報告中指出,「未經允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再次出現,進一步引起了對中國的器官移植業可能存在虐殺的關注。」

2012年3月,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國際醫學雜誌《柳葉刀》上發表文章:在摸索中前行的中國器官捐贈(A pilot programme of organ 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 in China)。文章中提到:「中國是唯一一個系統性地在移植手術中使用死囚器官的國家。」

中共從信誓旦旦地反對盜用死刑犯器官,到高調地承認中國是唯一一個系統性地在移植手術中使用死囚器官的國家。這種轉變是在被指控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大背景下進行的。承認一件世界譴責的事實並非沒有代價,但對於中共而言,這種舉措顯然利大於弊—有助於掩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實。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直到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開始,經過幾十年準備的器官移植系統轉而把法輪功學員作為主要的器官來源,成為迫害法輪功中的一支特殊力量。(待續)

——轉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簡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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