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02日訊】大陸航司機票退改收費頻遭投訴。一名消費者購買約1.5萬元的國際機票,起飛前三天申請退票,僅獲退432元,扣費超過97%。事件曝光後,旅行平台補償了當事人大部分票款,但稱通用退票規則並未改變。事件引起廣泛爭議。
1.5萬元機票僅退432元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林先生通過在線旅行平台「攜程」購買中國國際航空北京飛紐約的機票,自稱支付15,217元。7月13日,距離航班起飛還有三天,他申請退票。
林先生稱,操作頁面顯示400多元費用,他誤以為這是退票手續費,提交後才發現實際只退回432元。頁面標註「僅部分稅費可退」,而同一航班另一檔允許退票的機票僅貴約400元。
林先生要求恢復機票或改期未果。攜程稱退票規則由國航制定;國航客服則稱,客票由第三方出票,具體費用應向原出票平台查詢。
曝光後獲得補償
攜程7月30日稱,林先生購買的國航北京飛紐約機票款為15,159元。林先生7月13日提交退票後,系統按照航司規則退還432元。攜程稱,平台隨後曾聯繫國航申請撤回退票或辦理改簽,但未能成功。
7月28日,攜程以林先生符合「特殊原因退訂保障」為由,補償14,727元,加上此前退還的432元,合計15,159元。攜程強調,此次補償屬於個案處理,不代表一般退票規則發生改變。
近半投訴涉及退改費用
據《21世紀經濟報道》7月31日報導,黑貓投訴(新浪旗下的消費者服務平台)發布的2026年上半年機場航空公司投訴報告顯示,約2.7萬件投訴中,近一半涉及退改費用過高。
有消費者提前約100天退訂春秋航空機票,仍被收取約400元。另有人購買5張桂林航空機票後立即發現買錯,5156元票款僅退回1700餘元。
各家規則不一
目前大陸航空業沒有統一的客票退改簽收費標準,各航司多按艙位、票價及距離起飛時間計費,國際客票的限制通常更多。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表示,未經充分告知的條款不能成為合同內容;即使已經提示,若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也可能被認定無效。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蘇號朋表示,退票費在法律上屬於違約金,收費金額應與航司因乘客退票造成的實際損失相當。
事件引發網民討論。有網民表示,高鐵退改收費規則寫得清楚,航空公司卻常出現「提前一個月退改簽,一扣就是大頭」的情況。另有人質疑,既然事件曝光後可以近全額退款,「那為什麼其他消費者不能全額退?」
也有網民認為,臨近起飛退票可能造成座位空置,航司按照不同票價設置不同退改條件並非完全不合理,但收費標準及提示方式應更加清楚。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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