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馬穎慧澳洲悉尼報導)在12月19日的中央地方法庭聆訊上,法官安德魯斯(John Andrews)決定悉尼林家謀殺案疑凶謝連斌必須面對謀殺審判。林姝和謝連斌的姐姐謝翠英(音譯)出席了聆訊。
本週三(12月19日)中央法庭法官安德魯斯當庭表示,法庭有足夠的證據要求48 歲的謝連斌以謀殺林家五口人的被告身份上庭受審,這個林家謀殺案是紐省有史以來最嚴重的一起謀殺案。
安德魯斯認為謝連斌車庫桌底下發現的含有DNA的血點是此案的一個重要證據,聽證會聽取了專家提供的證據,指證那滴血中至少含有三個不同人的血型,而且至少有一個是與其中一個受害者的血型相同。
此外,被警方隱藏的攝像頭拍下的鏡頭顯示,謝連斌在其車庫剪碎和處理那些具嫌疑性的鞋盒也是一個重要證據。
法官安德魯斯(John Andrews)在宣佈他的決定前,向謝提出三個問題:你是否清楚對你的指控是甚麼?謝回答:「不知道」。你是否清楚指控你的事實證據是甚麼?謝回答:「不」。最後法官安德魯斯問他:你是否還要提出更多的證據來反對對你的指控?謝回答「不」。
在這之後,法官安德魯斯便宣佈了謝必須面對謀殺指控的決定。
謝連斌的辯護律師特恩布爾(Graham Turnbull)在其結案陳詞中表示,此案除了關於那滴血的DNA的假設之外完全沒有證據,此案的調查完全是建立在假設基礎上的,陪審團沒有機會定謝連斌的罪。
法官安德魯斯表示,要決定謝連斌無罪必須有有力的證據證明他是清白的,但是我沒有發現有任何這樣的證據。
聽了法官的決定後,謝連斌面無表情。他的妻子林姝肩部抖動,幾乎就哭出來了,坐在她旁邊的謝的姐姐謝翠英(音譯)緊緊地握著她的手,她強忍住了眼眶中的淚水。
謝翠英於12月18日向法庭提交了謝的保釋申請,法庭對此正在進行聆訊,預計法官將在20日作出決定。
謝連斌被控在2009年7月18日臨晨進入其妻哥哥林暋的家,將林暋和其家裏另外四人掐死,然後用鈍器擊打面部,使受害人的臉無法確認。受害者包括林暋,妻子李芸莉,林暋的兩個兒子和李芸莉的妹妹李芸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