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服務37年大學教師淪為「流浪乞丐」

致韓正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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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27日訊】韓正書記你好!

我是上海理工大學教師劉華琳,上海理工大學校黨委在2005年我將53歲時,把我從國家幹部編制公職用舞弊的行政手段通過中介公司辦理成失業人員(擁有37年工齡),造成我既不能領取失業金又沒有醫療障保,完全失去生存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編外公民」,同時完全擾亂了國家人事管理秩序。我沒有與學校辦理過任何離校、離職手續,在本人一無所知的情況下,校黨委將到達退休年齡的教師,用包辦代替方式辦理成社會失業人員一切手續。是一件亂權妄為、剝奪他人生存權事件。

儘管我被學校黨委用開後門的方式強制送去「勞動教養」18個月,接受殘酷的打擊報復迫害(此案我會另行討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明文規定刑事案拘役、判刑可以解除公職。高等學府不能連這麼簡單的法律條文都理解不了?原校黨委領導「數任」的腐敗、貪濫的程度不用我介紹韓書記你是清楚的,對他們領導下的教師「趕盡殺絕」不需要法律、規章。張仁傑書記公開講;只要有兩人指正罪名就成立送監。因此,校園內一些別有用意的中層幹部編製謊言都不臉紅,圍繞我身上延伸發生的系列案件,原校黨委領導謊言連篇「前腐後繼」,但我堅信事實、真相不會隨著時間的過去而改變,證據會說明一切。法律、法規是解決一切案件的真理標準。

我急切要求;校黨委恢復我學校國家幹部的編制,按照有關規定歸還剋扣應享有的一切待遇,發放我的工資,同時補繳未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學校只繳納了12年的養老保險金)確保公民的生存權。我在無奈的狀況下通過網絡向你反映。寒冷的冬天來臨,飢寒交迫,為社會服務37年,年已花甲連基本喝「自來水」的權益都可以隨意剝奪,如此的事件是否屬於「民生問題」。何時落實請韓書記在萬忙之中給予回音。你如有甚麼需要詢問的問題,我會如實的告訴你。致禮!

聯繫教師:劉華琳
手機號:136218443942012年12月24日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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