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招」10億遺產盡歸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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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01日訊】香港隱形富豪「計程車招」招友全家屬爭產案1月31日終於宣判,歷時近一年的香港富翁招有全家屬遺產爭奪案以配六名子女的敗訴結案。法庭根據死者最後一份遺囑,將遺產判予死者二房鍾群英。外界估計,招友全的遺產達數以10億元。

據都市日報報導,案件的原告是招有全的原配所出九名子女中的六人,招文虎、文珊、文豹、文麟、文龍、文瑩,年齡在20~40歲之間。六人聯手向二房太太招鍾群英討要亡父遺產,上訴希望取消2003年的遺囑,理由是招友全簽署2003年新遺囑時的精神狀態欠佳,或受藥物影響。

高等法院的判詞指出,基於被告立遺囑時清醒,即使對其子女不公平,但法庭為尊重死者生前立最後一份遺囑的意願,判03年遺囑有效。法官採納了招有全的家庭醫生和蔣姓女律師的證詞。

招友全於1997年12月24日平安夜立下第一份遺囑,將其遺產平均分配予14名子女(當時仍有兩名子女未出生)。不過至2003年4月,招再指示律師立下另一份遺囑,並於6月5日正式完成,該遺囑指要將全部遺產留給鍾群英。2004年12月4日,招因心肌栓塞死亡,終年55歲。去世前一直未告知原配子女立有新遺囑。

法 官潘兆初在判詞中指出,與訟雙方各執一份遺囑,原告六子女指父親因高血壓長期服藥,加上愛惜他們,質疑他於03年訂立遺囑時的精神能力。然而,根據相識招 18年的家庭醫生稱,招友全在2003年簽署遺囑當日已做精神狀態測試,醫生更與招討論匯控、新鴻基及中移動的股價,招甚至分析說那時是買樓好時機,醫生 認為他心智正常,且在自願下簽署遺囑,同意不將遺產分予元配九名子女。

負責草擬及見證03年遺囑的蔣姓女律師供稱,03年4月23日,死者招友全的私人助理陳冠卿到其律師行要求預備一份簡單遺囑,當時並無披露死者招友全有其他子女,她指死者當時給予清楚指示。由於醫生及律師的證供可信,故法庭接納03年遺囑是死者最後的遺囑。招有全的巨額遺產戲劇性的全部留給了二房太太。

招有全2004年去世後,將遺產悉數留給二房太太鍾群英。招有全 留下半山愛都大廈和碧瑤灣等33處豪宅以及外匯、股票等,僅房產一項,在2005年估計值2.6億港元。全部遺產估計在10億元。

招友全被認為是香港最神秘的富豪之一,媒體稱其為「隱形富豪」。去世後留下半山愛都大廈和碧瑤灣等33處豪宅以及外匯、股票等,僅房產一項,在2005年估計值2.6億港元。招有全被稱為計程車招是由於這位隱形富豪發家的第一桶金,來自炒賣香港出租車(香港稱為「的士」)營業牌照。由於香港對計程車營業拍照的限制,使得出租車牌照 奇貨可居,2011年一個牌照的拍賣價約500萬港元。招有全最多曾擁有100多個牌照。

(責任編輯:葉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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