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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騎摩托 美歐通過

2012-02-14 09:40 中港台時間|07-29 11: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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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布魯塞爾13日綜合外電報導)美歐監管機構今天批准Google以125億美元購買摩托羅拉行動公司(Motorola Mobility),並表示他們將持續緊盯Google,確保電信業重要專利能以公平價格授權。

美國司法部反托辣斯部門同時也准許蘋果(Apple)、微軟(Microsoft)和行動研究公司(Research InMotion, RIM)購買已破產加拿大公司—北電網路公司(Nortel Networks)多項專利,以及蘋果收購網威電腦公司(Novell)專利。

司法部表示,以上3項交易的審核為同時進行,以便決定「收購公司是否可能利用這些專利,提高競爭對手的成本或是排除競爭。」

美國司法部以及歐洲反托辣斯當局都表示,他們將監督專利的使用方法,確保其遵守反壟斷規範。

為了保證不同公司販售的通訊設備能夠相容相通,專利的角色非常重要,因此美歐雙方的反托辣斯當局都希望確保專利能以合理價格授權。

網路搜尋引擎巨擘Google公司可從摩托羅拉行動交易中購得1萬7000項專利以及7500項專利應用。

美國司法部透過聲明稿表示:「(司法部反托辣斯部門)將會毫不遲疑地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遏止標準關鍵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權利的任何反競爭運用。」

在美司法部批准Google摩托案之前的幾個小時,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也宣布首肯。

美國司法部審核關注標準關鍵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授權,歐盟則是關心同樣生產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的摩托一旦被Google吃下,是否會提高三星(Samsung)及台灣的宏達電(HTC)等硬體廠商使用Android的困難度。(譯者:中央社楊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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