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地政署管理僭建物漏水 拖延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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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24日訊】港申訴專員批評地政總署,處理政府暫管物業的違規建築反應遲緩,拖拉13個月才處理。

申訴專員公署接獲市民投訴,指地政總署接管的一個天台物業有滲水及僭建物,但署方拒絕受理。投訴人住在一幢大廈頂層單位,2006年起,發現天台有一層樓面積僭建物,導致投訴者的單位屋頂滲水、石灰剝落及橫樑鋼筋生鏽,向屋宇署投訴。

由於這個天台地契在1992年屆滿,港府一直無法聯絡原業主的遺產代理人。按法律程序,這段時間天台業權歸政府,由地政總署作代表。但地政總署5個月後才回覆,拒絕跟進,指政府並非永久業主,拒絕清拆,直至13個月後才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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