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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恐怖嫌犯有新規 美人權進化

2012-02-29 12:40 中港台時間|02-29 12: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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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9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28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在2011年通過國防授權法(NDDA),規定疑為恐怖分子的人士必須送交軍事法庭受審。不過總統奧巴馬今天頒布政策指令,允許非軍方司法單位調查此類案件。

根據這份命令,疑為蓋達組織(Al-Qaeda)的人士若因對美國利益發動攻擊而遭美方執法單位逮捕,在部分情況下,並不一定會受國防部監管,像是外國政府拒絕將嫌疑人交給美國軍方的情形。

其他例外情況包括嫌疑人為美國合法永久居民,或是移交軍方可能讓嫌疑人拒絕自白或拒絕合作。

奧巴馬在政策指示中寫道:「行政單位必須運用所有國家權力的元素,包括軍事、情報、執法、外交和經濟手段,來有效對抗蓋達組織和其同夥所造成的威脅。」

他進一步指出,白宮「必須保持彈性,在對抗這種種類繁多且不斷變化的威脅時,如何針對各種獨特現狀和情形,運用這些工具。」

「一個僵硬、無彈性的規範,要求恐怖分子嫌疑人移交軍方監禁,恐傷害美國安全利益、威脅我們收集情資和除去危險分子的能力。」

白宮指出,奧巴馬今天訂定的規範是確保蓋達組織嫌疑人「是在根據總統高層國家安全團隊的慎思判斷,經過徹底評估後,再從非軍事機構移交軍方。」

奧巴馬去年12月31日在抗議聲浪下簽署國防授權法。這條法律規定與蓋達組織相關、規劃或已經在美國領土發動恐怖攻擊的外籍恐怖嫌疑人,必須接受軍事法庭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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