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高鐵4.9億元徵拆款被截留挪用

【大紀元2012年03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高紫檀報導)2012年3月19日,中共審計署發佈審計報告稱,京滬高鐵沿線地方基層單位套取、截留、挪用徵地拆遷資金4.91億元。

4.91億元徵地拆遷資金被截留挪用

據中共審計署網站消息稱,審計署於2011年6月至9月對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以下簡稱京滬高鐵)進行了階段性跟蹤審計。結果顯示,沿線基層單位套取、截留、挪用徵地拆遷資金4.91億元。

其中,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008年10月使用虛假資料,以南京市漢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名義申請徵地補償款1.40億元。截至2011年6月底,江寧開發區管委會已套取補償款4000萬元。

天津市西青區中北鎮西北斜村2008年10月多列辦公樓拆遷面積,多計拆遷補償資金143.10萬元。

天津市北辰區2008年在京滬高鐵徵地拆遷中,截留拆遷補償資金3.40億元。

天津市北辰區青光鎮政府2011年4月挪用京滬高鐵拆遷資金910.20萬元。

物資採購招評標不規範涉及金額8.49億元

同時,物資採購未按規定招標或招標評標不規範,涉及金額8.49億元。

如京滬公司2009年8月在橋面防水材料招標中,未按招標文件要求評價企業最大履約能力,將12個物資包件授予了10家供貨商,合同金額6.98億元,不符合招標文件有關按照最經濟原則確定中標人的要求。

此外,京滬高鐵沿線施工企業拖欠材料款、工程勞務款等款項高達近百億元。截至2011年5月底,京滬高鐵土建、站房工程等施工企業欠付656家材料供應商材料款58.79億元,欠付1471家施工隊工程勞務款23.72億元,合計82.51億元。

民眾:資金不被挪用才奇怪

多位大陸民眾認為,在中國大陸的工程項目,截留挪用已經是常態,他們表示,對此事一點都不覺得奇怪,如果資金不被挪用,那才感到奇怪。

對此審計結果,大陸民眾認為效果不大。南京一位市民表示,查出來又怎樣?一個調查處理就沒下文了,至於怎樣調查處理,呵呵,你們懂的。這些款項截留的是明目張膽,查出來也不痛不癢的,誰在乎啊?查不查又有甚麼區別。

對於拖欠施工單位薪資的事,天津一位工程技術人員網上留言表示,這些年經歷的工程不少,欠錢的事看的太多了,搞鐵路更不用說了,那時搞鐵路,幾個月不開資都是常事,年年都有討薪門的發生。

(責任編輯: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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