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4月10日訊】解放軍人的家屬財產得不到保護,只因軍人去了台灣,所以諾大的房產沒了,家庭沒了,財產沒了,後人一個失明,一個孤寡……慘不忍睹!
本人江立芳,男,65歲,漢族,係湖北省鄖西縣土門鎮干溝村一組村民
請求事項
一、歸還位於土門中街三間磚木結構門面房或折價115萬。
二、補償位於土門江家灣七間土木結構住宅房價值6萬。
我父親江本漢,繼承我祖父江秀章 位於土門鎮中街三間磚木結構門面房,和位於土門江家灣七間土木結構住宅房,父親江本漢,解放前參軍,有1948年12有18日的軍屬優待證為據,參軍走時將三間門面房交給土門區公所看管,後來(1980年)土門公路擴寬被拆掉,我作為有繼承權的親生兒子,父親三間房子應歸還或折價補償與我。
再有位於土門江家灣七間土木結構住宅房,也是父親江本漢私有房產,1968年被水庫淹沒滅毀,後來在干溝村一組湊合蓋了三間土木結構住房,又被2010年7月洪水破壞成了危房。
由於過去成份高(地主)受排斥,我隻身一人在外流浪多年,又由於膽小怕事消息閉塞,別人落實政策都享受了應有待遇,唯我一家房產遺留問題久未得到解決,現在長兄江立權雙目失明,我本人也年老體衰生活不能自保,晚年生存就寄望於能將家父遺留的房產能歸還或折價補償於我,懇請上級政府領導能督促幫其儘快解決。
信訪人:江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