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假過境真遊港 兩月逾千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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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導)近月有內地(大陸)旅客在沒有申請雙程證下,報稱過境香港,實質赴港玩樂消費。入境處昨日指,今年首2個月曾拒絕過千名內地旅客入境,處方懷疑他們聲稱過境香港,其實為到香港旅遊,貪圖方便而不申請雙程證,因而被拒入境。其中2宗個案被檢控和定罪判監。

內地居民來港旅遊必須先辦理雙程證,去年即有逾2,500萬人次的內地人持雙程證出入境香港。持中國護照經香港過境到其它國家的,就有80多萬人次。但經香港轉到外地的過境內地客則可免簽證過境,期間可在港逗留7天。近月有內地人以不當的方法,在沒有取得雙程證下,報稱過境,照樣到港遊玩。這批過境旅客近年愈來愈多,由2007年有52.1萬增至去年的87.6萬,5年間大增68.2%。

為貪圖方便,一些內地公司教內地人只取護照,入境時稱自己經香港飛往其它地方,就可以不用申請雙程證,在香港逗留7日;而部份航空公司的電子機票,確認行程始會收費,亦造就他們可憑電子機票闖關。至於報稱過境目的地,則以印尼、泰國等少數持內地護照免簽證國家為主。

故意隱瞞仍屬違法

每日有約20名持中國護照的內地人,涉嫌違反過境安排被拒絕入境,今年首2個月,已有逾1,100名過境內地客在羅湖因此被拒入境,懷疑他們都是聲稱過境但來旅遊,拒絕讓他們入境。入境處表示,旅客聲稱過境香港,但沒有到其它地方不算違法,但如果查到旅客故意向入境處人員說謊,有可能被檢控,最高罰款15萬及監禁14年。

入境處強調,有足夠方法堵截,包括以出入境蓋印分辨,方印代表入境,圓印代表出境,假若只有方印無圓印,便可以肯定旅客並無過境到其它地區。另外,亦有電腦系統追蹤旅客的出入境紀錄。

香港邊境管制科(鐵路)副指揮官何家榮表示,入境處人員會在有前科者的護照蓋上「D.T.」(意指「可疑過境」Doubtful Transit)的標記,如有證據證明他們向入境處人員作虛假陳述,更會遭檢控。他續稱,內地客借此闖關,主因是貪方便,「有內地客坦承簽證過期,但很想來港消費」。

去年先後有2名報稱過境赴印尼的內地旅客被揭實為來港消費,上月被成功起訴。當中一名內地女子被入境處在其護照印上「D.T.」標記,之後欲「重施故技」來港,更以沙膠擦掉標記,再改成「DEL」(delete熘除),唯入境處內部根本無此代號,在沙田法院分別判緩刑和入獄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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