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4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葉舟都柏林報導)從下個月開始,被法庭傳喚的違章司機需要攜帶駕照上庭,以便在駕照上登記罰點。否則將被處以1,000歐元的罰款。
因為不帶駕照上庭,從2002年至今已經有83,000名司機逃避了365,795個罰點。2011年10月通過的《道路交通法》第63條希望避免這一漏洞,但是由於相應所需的管理工作未完成而被忽視,其中一點就是沒有書面要求違章司機攜帶駕照上庭。這造成了僅有1,368個罰點被記錄。
交通部長沃偌德卡對法庭要求違章司機攜帶駕照上庭表示歡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