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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家庭照顧假 下週立院闖關

【大紀元5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7日電)去年颱風襲台13縣市「停課不停班」引發家長反彈。總統馬英九指示勞委會研議修法,讓父母請颱風照顧假也能領薪。勞委會今表示,有薪家庭照顧假草案將於下週一送立法院審查。

公務員從2002年起,享有5天「有薪家庭照顧假」,但一般民間企業卻沒有這項福利,勞工在颱風天請家庭照顧假,仍須比照事假扣薪。

去年8月南瑪都颱風襲台,地方政府宣布「停課不停班」衍生年幼子女在家無人照顧的民怨,「大人上班,小孩沒人照顧,可以把小孩送到總統府嗎?」等網路留言,灌爆馬總統臉書。

馬總統隨即指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研議修法,讓一般勞工父母可在颱風請「有薪家庭照顧假」。勞委會針對「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開會研議,邀集勞資學政溝通協調,研擬出有薪家庭照顧假草案行政院版本:未來有12歲以下或就讀國小子女的家庭,勞工若遇颱風等天災而停課不停班時,可請「有薪家庭照顧假」。

去年11月,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初審「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有立法委員堅持勞工應比照公務員,每年有5天不限颱風的有薪家庭照顧假,且不該限定只有照顧小孩才能請休,照顧家中失能老人、身障者也應納入;勞委會則堅持原草案條件。

原本可望在今年元旦上路的有薪家庭照顧假,因立法院意見分歧無共識,草案屆期不續審。勞委會也坦言,若勞工請有薪家庭照顧假要全面比照公務員,企業每年將多支出新台幣381億元的人事成本,恐難負荷。

勞委會今天透露,有薪家庭照顧假草案將於下週一再闖立法院,條件仍維持原政院版本。至於先前立委提議,應放寬至照顧失能老人、身障者的勞工也能請休。勞委會回應,考量企業負擔,先暫不處理,但會積極逐步討論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