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5月02日訊】(卑大紀元記者陳怡然溫哥華報導)省府週一(4月0日)公布多項電單車安全新法例,涉及頭盔、乘客和車牌等多項要求,將於6月1日開始實施。
新例中要求司機及乘客需要配戴符合國際安全規格的頭盔;行車時乘客需要將雙腳放在腳踏上,以確保司機保持平衡;若乘客是兒童,且雙腳不夠放在腳踏上,就不能乘坐電單車。
爲方便警方執法,電單車車牌的字體必須加大0.95厘米。頭盔不合格者罰款138元,違規攜帶兒童者將面臨109元至138元的罰款。
省司法廳長龐雪麗(Shirley Bond)表示,頭盔必須有符合規定的延邊和很堅固的外殼,她要求司機必須使用安全的頭盔。她認為雖然本省已經在頭盔和坐騎上有相關規定,但新法例能夠提 高駕駛者及乘客的安全,而省府將會繼續研究現行法例有待改善的地方,以減低與電單車相關的車禍及受傷事件。
羅傑(Denise Lodge)的兒子在一起電單車事故中喪生,他對新法例表示歡迎。他表示,自從2005年3月3日兒子Corey出事後,他們全家積極投入到電單車新立法和重建道路文化的活動中,他希望年輕的電單車司機不要因為不當的駕駛行爲而失去生命。
據省司法廳統計數據顯示,有高達10%的車禍同電單車有關,本省每年有42人因此喪生,過去五年累計高達203人,有5000多人受傷。◇
責任編輯:魏思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