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實錄

收人財 不辦事 遭惡報

艾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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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許某,出身於名門望族,他的兄長是某省學政(掌管教育事務)。有一個保等(經過保薦,等待提拔使用)的讀書人,籌措了二百金,送給許某,託他提拔到三等。許某收錢後,答應了他。但後​​來因為事忙,就忘記了這件事,沒有去幫忙。等到揭榜後,那個朋友竟然落到了六等。他想到自己名利兩空,就吊死了。死者的妻子心情憂鬱,也病死了。

到了康熙庚午年,許某本人去入場應試,看見那個已死的讀書人,正站在號房(考生寫試卷處)裡面。許某頓時神經錯亂,自己解下考具上的紅線,把它們一根根接長起來,繫在頸上,在考場內的號房門口上吊,頸中只有一線,兩足已經離地一尺多,舌頭吐出。號軍(考場的警衛人員)發現後,急忙向監臨(監考官)稟報,當時的監臨是總憲傅公,他便令號軍:趕快把許某解救下來。許某甦醒後,口裡就講鬼話,詳細地自述往昔收得他人錢財,卻忘記為他人辦事的經歷。等到考試的時間結束,考廳開門後,許某就回到了自己的住房。後來被人發現他吊死在住房裡。

周氏按曰:一根細線,能夠吊起一個人致死。在道理上講得通嗎?但許某的事,已經是眾目共睹了。由此,我們應該知道因果報應,確實有不可思議的地方。@*

(事據清代周思仁《安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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