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印度藉人口販賣受害者在大馬獲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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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楊曉慧馬來西亞報導)馬來西亞政府正在對給予人口販賣受害者保護採取積極態度。繼今年3月7日大馬政府首次准許32名孟加拉籍人口販賣受害者在當地就業後,最近大馬政府再次批准五名印度籍人口販賣受害者在大馬生活和就業。

大馬內政部於週一(5月28日)發表的一項文告透露,五名印度籍人口販賣受害者最近已獲准在大馬生活和工作。這是配合大馬內政部於今年1月12日在「巴厘進程(Bali Process)——保護人口販賣受害者」工作坊上所宣佈的新政策,即允准遭勞工剝削個案或安置在庇護所的人口販賣受害者,在獲釋後可在當地就業。

這五名印度公民在經過印度駐大馬最高專員署(High Commission of India)的批准後,已得到當地一家公司提供的就業機會。他們是屬於第二批獲准在大馬生活和就業的人口販賣受害者。在之前,共有32名孟加拉國公民在今年3月7日獲准開始在大馬工作。他們都是「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偷渡移民法令」剝削勞工個案中的前人口販賣受害者。

提升給予人口販賣受害者保護

大馬政府是在各部門和非政府組織包括馬來西亞職工大會(MTUC)、印度國大黨(MIC)和廢除現代奴隸制度聯盟(CAMSA)的合作與參與下,才有效的成功實施這項舉措。此次合作策略是大馬政府依據「以受害者為本的做法」,為提升給予人口販賣受害者保護所作出的努力。除了將罪犯繩之以法,此因素也是國際社會所關注的一部份。

根據大馬內政部於5月26日所提出的數據,依據執法單位的調查和統計報告,從2008年至今年5月24日,在大馬一共有486例人口販賣個案,672人被逮捕,981名受害者獲救並獲得永久保護令和被安置在庇護所,其中男性有264名,女性636名,124名是小孩。與此同時,在「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偷渡移民法令」下被起訴的案件有422宗,其中70宗案件已完結,而被定罪的案件有88宗。

此外,根據統計,從2010年11月15日直至今年5月24日,偷渡入境案件共有34宗,其中有49人被逮捕,偷渡入境者有716人。

新聞背景

今年1月12日,大馬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李志亮代表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在「巴厘進程(Bali Process)——保護人口販賣受害者」工作坊的記者會上宣佈了一項新政策,即大馬政府允准遭勞工剝削個案,或安置在庇護所的人口販賣受害者,在獲釋後可在當地就業,但必須符合及同意四個條件。

這四個條件包括受害者必須是以合法管道入境、自願在大馬工作、獲得本身國家外交大使的允許以及一旦送回原來的國家,其人身安全將受到威脅。根據之前的程序,受害者一旦從庇護所獲釋後,他們將被送回國。

巴厘進程創建於2002年,以有效的在亞太地區打擊和防範人口販賣、偷渡及相關跨國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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