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患者被醫院偽造簽名切除輸卵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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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11日訊】江蘇省南京市溧水市民胡蓉蓉(化名)前年做宮外孕手術時,醫院在沒有打招呼的情況下將她的輸卵管切除。胡蓉蓉找醫院協商無果將醫院告上法庭。醫院稱術前術後曾與患者溝通並有患者簽名,但胡蓉蓉稱簽名非自己所簽。經筆跡鑑定,該簽名系偽造。近日,法院判決醫院賠償胡蓉蓉各項損失8萬餘元。

據《揚子晚報》報導,2010年8月,胡蓉蓉發現自己的身體有些異樣,月經遲遲不來,繼而又出現陰道出血症狀。9月15日下午,胡蓉蓉到醫院就診。醫生檢查後認為宮外孕的可能性較大,隨時會有大出血的危險,於是建議胡蓉蓉趕緊住院,進行剖腹探查。醫生與胡蓉蓉溝通病情後,胡蓉蓉表示要求手術。

之後,醫患雙方達成協議,醫院對胡蓉蓉進行了手術。手術中,醫生發現胡蓉蓉右側輸卵管增粗,傘端血塊堵塞,左側卵巢增大,便切除了胡蓉蓉的右側輸卵管及左側附件。9月27日晚,因胡蓉蓉手術傷口開裂,醫生對胡蓉蓉進行了二次縫合。

胡蓉蓉說,直到這時她和家人才知道她的右側輸卵管、左側附件在9月15日的手術中被切除。對此,她和家人都異常氣憤,便找醫院討說法。但醫院稱全程都符合醫療規範,沒有任何過錯。胡蓉蓉要求醫院賠償8萬,醫院只同意賠償1、2萬,胡蓉蓉將醫院告上法院。

對於胡蓉蓉的訴請,醫院稱,切除胡蓉蓉的輸卵管是因為其器官發生病變,並非醫生在手術中的失誤,並且醫院在術前將病情充分告知,徵得了胡蓉蓉同意;術後又與胡蓉蓉溝通並由其本人簽字確認。

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醫院提交了病案資料、婦科手術協議書以及醫患溝通備忘錄。其中,9月16日的醫患溝通備忘錄載明,醫生交代了病情,胡蓉蓉表示瞭解並簽名確認。但胡蓉蓉稱,備忘錄上的簽名不是她本人所簽,是醫院偽造的。

經當事人申請,法院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進行了筆記鑑定,得出的結論是「胡蓉蓉」簽名字跡與樣本字跡傾向認為不是同一人所寫。這一結論意味著備忘錄上胡蓉蓉的簽名系醫院方偽造。對此份鑑定結論,醫院方表示不認可,並請求法院駁回胡蓉蓉的訴訟請求。

胡蓉蓉的代理律師認為,醫院違反了正常的診療規範,按臨床診斷規範,胡蓉蓉左側附件的腫瘤在6厘米以下,不一定要切除。而且,診療規範還規定此類手術如果針對沒有絕經的婦女,要徵得患者本人同意,這些醫院都沒做到。而醫院在明知自己違反知情同意權的情況下,還在手術的第二天早上偽造胡蓉蓉的簽名,應該賠償他們對胡蓉蓉造成的損害。

經司法機構鑑定,胡蓉蓉右側輸卵管切除術、左側附件切除術後構成七級殘疾。法院認為醫院在切除器官時未對胡蓉蓉及其家屬履行必要的告知義務,醫院在手術後偽造醫院溝通備忘錄上患者簽名,因此醫院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被判賠償8萬多元。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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