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6月27日訊】10年前,因反映家庭暴力,河南省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校醫江帆被鑑定為「偏執性精神病」。7年後,江帆歷盡周折才見到這份改變自己命運的司法鑑定書。更讓她驚訝的是,把她這個正常人鑑定為「精神病人」的竟是當地4名精神病專家,而給她進行精神病鑑定的最初起因竟是開封市委袁副秘書長的指示,並且載入開封市委辦公室的紅頭文件。
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女校醫江帆婚後經常受到在開封市法院工作的丈夫的打罵。開始,江帆求助於法院領導,勸丈夫不要在家庭施暴。沒料領導不管,令丈夫更是變本加厲的打罵。不服氣的江帆只好上訪告狀。
長期上訪告狀使江帆成了穩控對像和社會不安定因素,開封市委辦公室下發紅頭文件,調查江帆是否有精神病。
開封市信訪局、開封中院、開封市教委通知江帆到學校會議室開協調會,解決江帆的上訪問題。在協調會上,除了自己學校的領導之外都是生面孔,沒有人問江帆的上訪問題,幾個河南省精神病院的人問了江帆的身體情況之後協調會就結束了。會議結束之後河南省精神病院就把江帆是精神病人的鑑定書交給了開封市中級法院。
按當局意思,江帆的上訪被認定是精神病患者無理智鬧事,要把江帆送進精神病院控制起來。可開封市中級法院和開封市教委誰也不去給江帆送精神病患者鑑定書,開封中院的領導讓江帆的丈夫送,江帆的丈夫也不送。
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的校領導通知江帆,下午兩點準時到校有事,只要下午江帆一到學校,立即強行送往精神病院打針灌藥、繩捆索綁進行「治病」。這一切江帆被蒙在鼓裡,毫不知情。
未料,江帆中午睡覺睡過了頭,學校領導,開封市信訪局的人,包括丈夫也打電話問江帆在哪裡,讓江帆覺得奇怪,她問丈夫有啥事,丈夫說給她送精神病鑑定書。江帆如雷轟頂。
江帆說人要活的有尊嚴,開封市委必須給公民一個公道。江帆多次要求見開封市委書記,都被開封惡警拖拽、毆打,江帆的鮮血染紅了雪白的衣衫,江帆的鮮血飛濺在開封市委門前。儘管維權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江帆決心堅持下去。
1992年3月10日,江帆經人介紹,與從南開大學法律系畢業張利(化名)相識,同年8月26日兩人登記結婚。張利後調入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開封中院」)。婚後,江帆開始遭遇家庭暴力,「每次打完我,把我趕出門,還要把我身上的錢搜走。懷孕8個月了還打我。」江帆說。1993年12月27日兒子出生,但這並沒有緩和夫妻之間的緊張關係,兩人的矛盾不斷升級。從1995年11月開始,張利在兩年時間內不再給兒子生活費。1996年5月,夫妻分居。
江帆無數次到開封中院反映情況。據她說,當時她找誰誰都不管,法院一名負責人甚至說:「張利打人也不是我讓打的,法院沒有權力也沒有義務管你們的家務事。」 後來,法院領導不再理她,招呼人把她趕出法院。而對外又聲稱已經解決。江帆一個個地找開封市婦聯、市人大、市檢察院等申訴,但這些部門都以「開封中院有能力自己解決,我們不便插手」為由,將其回絕。1997年11月中旬,江帆開始到省會鄭州上訪,她的命運從此也徹底被改變。
1997年12月15日,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出具了「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書」,鑑定江帆為「偏執性精神病」。鑑定委託人是開封市教委。江帆從父親那裡聽說自己被鑑定為精神病,氣得雙腿哆嗦,動身前往北京尋求公道。
1997年12月29日, 開封市教委幾名工作人員和張利到北京接江帆回開封。開封市教委這次本想直接把江帆送到精神病醫院,只是由於江帆母親的出現沒有機會下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共同頒布的《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暫行規定》,她的上訪行為不屬於司法程序,她並不屬於應當進行鑑定的8類人員之一。《民事訴訟法》第170條 中規定:「申請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由其近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向該公民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江帆認為,開封市教委既不是利害關係人,也沒有事先通知本人或親屬,擅自委託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是明顯違法行為。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領導接受河南電視臺記者採訪時證實,開會鑒定江帆是否有精神病時,江帆和她的父母、丈夫張利當時並不知情。
從1996年開始,江帆不停地找有關單位、媒體反映情況。經過漫長的等待,2004年8月20日,江帆訴開封市教委、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名譽權糾紛一案終於立案。江帆請求法院判令河南省精神病醫院撤銷其作出的江帆患有「偏執性精神病」的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書;開封市教委和精神病醫院停止侵權,為江帆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市教委和精神病醫院賠償交通費5,000元、住宿費3,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48萬元。2005年2月18日,龍亭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確認河南省精神病醫院的「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書」無效;開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醫院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為江帆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開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醫院賠償江帆精神撫慰金兩萬元。同時,案件受理費9,710元,江帆負擔8,900元,開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共負擔810元!
又過了漫長的一年零九個月,2006年11月14日,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和開封市教育局終於在《東方今報》刊登「道歉」,這份「道歉」在半版廣告的最下方,沒有標題,全文如下,共89個字:「1997年12月15日, 原開封市教委未經司法程序,委託省精神病醫院對江帆進行了精神病鑑定,鑑定結論為『偏執性精神病』。該鑑定因不符合法定程序,為此特向江帆賠禮道歉!河南省精神病醫院、開封市教育局」。龍亭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張華洲解釋說,此案被龍亭區人民法院列為重大疑難案件執行。為了執行判決,他曾兩次到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地處河南省新鄉市),才有了這個賠禮道歉。目前,兩萬元賠償款已經在法院的帳戶上,但江帆不領。「可以說,案子已經執行完了。」張華洲補充說。江帆到現在也沒看到這份「道歉」,她當然也拒絕接受這樣的賠禮道歉。
近10年 來,江帆精神病鑑定事件中的很多當事人都發生了工作變動,有的退休後安享晚年,有的調離,有的陞遷。而為了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江帆則是經歷了人生最黑暗的時刻。現在她還在為維護自己的權利而奔波。真是生不如死,處處被人歧視,被人羞辱。學校招不來學生,校長劉運生在全校教職工大會說,就是有的老師到處上訪,讓學校上報紙、電視,造成不良影響。江帆哭訴道:表面上看,我勝訴了,但開封市教委和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只給我兩萬元賠償,扣除將近1萬元的訴訟費,我只得到1萬元,1萬元能換回我近10年的生命嗎?面對如今仍然如此草菅人命、如此冷漠冷酷的官員,還不拉他下臺做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