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歐盟法院裁決 微軟須繳罰款

2012-06-27 19:30 中港台時間|06-27 19:50 更新
0

【大紀元6月27日報導】(中央社盧森堡27日法新電)歐洲聯盟(EU)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今天裁決,歐盟對微軟公司(Microsoft Corp.)所處的8億多歐元罰款成立,不過將罰款金額降低數千萬歐元。

普通法院駁回微軟撤銷罰款的聲請,不過將罰金減少3900萬歐元,使這家美國軟體巨擘必須繳納的罰款減為8億6000萬歐元。普通法院是歐盟層級第二高法院。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下令微軟公司,與對手分享產品資訊,使其他公司的軟體能在廣泛使用的Windows作業系統上操作。微軟不遵守命令,於是歐盟執委會2008年處以這筆罰款。

普通法院在聲明中說:「本庭大體上維持歐盟執行委員會的決定,即由於微軟不允許競爭者以合理條件接觸作業系統相容性的資訊,而對微軟所處的數次罰款。」(譯者:中央社郭中翰)

標籤
相關專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