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音樂人蘇越涉嫌巨額詐騙案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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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佟亦加綜合報導)12日上午,大陸著名音樂人蘇越因涉嫌合同巨額詐騙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進行重審。據悉,去年11月蘇越以迎奧運巡演為由詐騙5700餘萬元一案,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蘇越不服提起上訴後,被北京市高院裁定發回此次重審。在昨天的庭審現場,蘇越的辯護律師為他做罪輕辯護。

律師:還款數被少算

在此案開庭前,蘇越的兩位辯護律師剛來到法院門口就被媒體「圍堵」。他們表示,將為蘇越作罪輕辯護。理由是經過仔細閱卷和調查後,他們發現被騙單位的實際損失數額並沒有那麼大。

據去年11月一審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稱,檢方指控蘇越犯罪的數額是5746萬餘元,認定蘇越犯合同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次辯護律師向法庭提供的證據顯示,蘇越之前的還款數被少算漏算,與檢方指控的數額有「上千萬元的出入」。對此,被告蘇越也當庭表示,「指控的大部份內容屬實,比如我借了多少錢都是對的,但我還了多少錢好像還是有些問題。」

蘇越:錯在虛構合同

蘇越曾是無錫太湖傳媒文化投資有限公司、太湖傳媒北京分公司等十家公司的實際負責人,頭頂多個總裁的光環,一度在投資影視劇領域叱吒風雲。為何要去騙取投資?

蘇越稱,2006年時,他的公司經營遇到危機。大量電視片送到電視台播出,但資金卻遲遲無法到賬,被佔壓的資金將近一億。他因為面子和虛榮心,不願意讓股東知道公司有大面積的虧損,就開始擴大投資夥伴。而新加入的短期投資者要求回報快,提出過份的利息要求,也答應了,緊接著股東的信託也到期了。最後鋌而走險,將一些做過的項目和想做卻沒有做過的項目編成項目,找一些社會游資,包括高利貸。

為了還債,蘇越虛構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奧運會巡迴演出活動的資格,偽造了與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中國對外演出公司、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宣傳部以及多家廣播電視單位的虛假演出合同,騙取多家公司及個人投資。

他向公司股東隱瞞了這一切實情,臆想通過自己短期借款渡過難關。他承認,自己「錯就錯在給被借款人提供的文件及公章,都是虛假的。」
  
女友:「晴雯」到庭「鼓勁」

臨開庭前,蘇越的女友、1987年版《紅樓夢》中「晴雯」扮演者安雯獨自步入法院。安雯還給蘇越帶了一捆宋詞等書籍,「蘇越在裡面想寫歌。給他帶的。」

據悉,蘇越因合同詐騙5千多萬元一案在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後,安雯在京宣佈復出正式為蘇越還債。

此前,有消息稱,蘇越最終選擇離婚,應是為讓妻子債務免責。安雯也曾在搜狐微博訪談中表露,離婚是蘇越無可奈何的選擇,跟感情無關。在一審蘇越被判無期後,她「為夫鳴冤」,並藉助搜狐微博向外界談論了真實的蘇越,說「在她的腦子裡,蘇越是一個極富有才華的男人」,並表明心志:「如果最後不能改變任何,我寧願與他一起死去,也不願看著他在裡面埋沒才華,耗盡生命。我願用我們兩個人的死,償還他所欠下的債。」

昨天上午9點50分,蘇越前妻安雯坐在法庭的旁聽席上焦急等待。半小時後,蘇越被法警帶入法庭,原本情緒低落的安雯使勁揮著攥拳的右手,示意蘇越「加油」,蘇越則彎腰雙手合攏予以回應。庭上,身著運動服的蘇越情緒比較穩定,有條理的回答法官提出的問題,安雯則在開庭二十分鐘後悄然離開,在法庭門口等候。

預測:可能改判有期

儘管經過一天的庭審,法庭沒有當庭作出宣判。但有分析認為,蘇越一案有可能改判有期。

據悉,關於合同詐騙罪,中國的法律規定,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此前二中院一審判處蘇越無期徒刑,已是頂格判罰。而從蘇越案的犯罪數額來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都屬於定刑的範圍。而從司法實踐來看,一般發回重審的案件很少有再判維持的,由於之前一審的無期徒刑已是最高量刑,所以目前看來發回重審後法院改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能性很大,而有期徒刑最高是十五年。

蘇越的辯護律師認為,蘇越具備一定償還能力和自首情節,其主觀惡性不大,所借的錢全部用來償還公司債務,解決公司危機,沒有用於個人揮霍,無期徒刑對蘇越來說判罰過重,他希望法院能改判。

蘇越是中國內地資深的作曲家、音樂製作人,出事前是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理事、中國音樂家協會流行音樂學會副主席。無論此案能否改判,但正如他在一審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說的:「我一生接受過無數次採訪,像今天這樣的採訪還是第一次,謝謝你們了。做了錯事就應當接受懲罰,這點我明白,願賭服輸。」他說「自己是文化人的反面教材,希望自己的事能給其他人一個警醒。」

(責任編輯:梁夢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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