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音乐人苏越涉嫌巨额诈骗案重审

人气 27

【大纪元2012年07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佟亦加综合报导)12日上午,大陆著名音乐人苏越因涉嫌合同巨额诈骗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重审。据悉,去年11月苏越以迎奥运巡演为由诈骗5700余万元一案,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苏越不服提起上诉后,被北京市高院裁定发回此次重审。在昨天的庭审现场,苏越的辩护律师为他做罪轻辩护。

律师:还款数被少算

在此案开庭前,苏越的两位辩护律师刚来到法院门口就被媒体“围堵”。他们表示,将为苏越作罪轻辩护。理由是经过仔细阅卷和调查后,他们发现被骗单位的实际损失数额并没有那么大。

据去年11月一审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称,检方指控苏越犯罪的数额是5746万余元,认定苏越犯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次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供的证据显示,苏越之前的还款数被少算漏算,与检方指控的数额有“上千万元的出入”。对此,被告苏越也当庭表示,“指控的大部分内容属实,比如我借了多少钱都是对的,但我还了多少钱好像还是有些问题。”

苏越:错在虚构合同

苏越曾是无锡太湖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太湖传媒北京分公司等十家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头顶多个总裁的光环,一度在投资影视剧领域叱咤风云。为何要去骗取投资?

苏越称,2006年时,他的公司经营遇到危机。大量电视片送到电视台播出,但资金却迟迟无法到账,被占压的资金将近一亿。他因为面子和虚荣心,不愿意让股东知道公司有大面积的亏损,就开始扩大投资伙伴。而新加入的短期投资者要求回报快,提出过分的利息要求,也答应了,紧接着股东的信托也到期了。最后铤而走险,将一些做过的项目和想做却没有做过的项目编成项目,找一些社会游资,包括高利贷。

为了还债,苏越虚构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伪造了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对外演出公司、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宣传部以及多家广播电视单位的虚假演出合同,骗取多家公司及个人投资。

他向公司股东隐瞒了这一切实情,臆想通过自己短期借款渡过难关。他承认,自己“错就错在给被借款人提供的文件及公章,都是虚假的。”
  
女友:“晴雯”到庭“鼓劲”

临开庭前,苏越的女友、1987年版《红楼梦》中“晴雯”扮演者安雯独自步入法院。安雯还给苏越带了一捆宋词等书籍,“苏越在里面想写歌。给他带的。”

据悉,苏越因合同诈骗5千多万元一案在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后,安雯在京宣布复出正式为苏越还债。

此前,有消息称,苏越最终选择离婚,应是为让妻子债务免责。安雯也曾在搜狐微博访谈中表露,离婚是苏越无可奈何的选择,跟感情无关。在一审苏越被判无期后,她“为夫鸣冤”,并借助搜狐微博向外界谈论了真实的苏越,说“在她的脑子里,苏越是一个极富有才华的男人”,并表明心志:“如果最后不能改变任何,我宁愿与他一起死去,也不愿看着他在里面埋没才华,耗尽生命。我愿用我们两个人的死,偿还他所欠下的债。”

昨天上午9点50分,苏越前妻安雯坐在法庭的旁听席上焦急等待。半小时后,苏越被法警带入法庭,原本情绪低落的安雯使劲挥着攥拳的右手,示意苏越“加油”,苏越则弯腰双手合拢予以回应。庭上,身着运动服的苏越情绪比较稳定,有条理的回答法官提出的问题,安雯则在开庭二十分钟后悄然离开,在法庭门口等候。

预测:可能改判有期

尽管经过一天的庭审,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但有分析认为,苏越一案有可能改判有期。

据悉,关于合同诈骗罪,中国的法律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此前二中院一审判处苏越无期徒刑,已是顶格判罚。而从苏越案的犯罪数额来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都属于定刑的范围。而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发回重审的案件很少有再判维持的,由于之前一审的无期徒刑已是最高量刑,所以目前看来发回重审后法院改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能性很大,而有期徒刑最高是十五年。

苏越的辩护律师认为,苏越具备一定偿还能力和自首情节,其主观恶性不大,所借的钱全部用来偿还公司债务,解决公司危机,没有用于个人挥霍,无期徒刑对苏越来说判罚过重,他希望法院能改判。

苏越是中国内地资深的作曲家、音乐制作人,出事前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理事、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副主席。无论此案能否改判,但正如他在一审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我一生接受过无数次采访,像今天这样的采访还是第一次,谢谢你们了。做了错事就应当接受惩罚,这点我明白,愿赌服输。”他说“自己是文化人的反面教材,希望自己的事能给其他人一个警醒。”

(责任编辑:梁梦竹)

相关新闻
不满楼顶放奥运导弹 伦敦居民状告国防部失败
伦敦奥运维安  军方再增3500人
三项铁人金牌得主被指定加国奥运会旗手
英国临时增派3500名军人参加奥运保安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