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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勞務換緩刑 林靜芸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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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整形醫師林靜芸被控在衛生署尚未核可矽膠隆乳前,以矽膠替女性隆乳,遭判緩刑確定,且須在2年內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台北地檢署最快本週將傳喚她到案執行。

台灣高等法院在4月3日依違反藥事法的販賣非法輸入之醫療器材罪,將林靜芸判刑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於2年內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全案確定。

台北地檢署日前收到判決書,並發出傳票,傳喚她近日到案執行120小時義務勞務,但實際到案日期,檢方則不便說明。

檢方指出,林靜芸為整形外科醫師,將審酌她的專長訂出適合的執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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