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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投保協議 台商界:落實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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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兩岸海基會、海協會已簽下〈投資保障協議〉,台北市企業經理協進會今日發表針對〈兩岸投保協議〉內容所做的問卷調查,調查結果顯示,雖有7、8成認為簽署時間與適用主體性是適當的,但有高達8成6認為,重點在未來監督落實,更有5成6對人身安全及自由仍有疑慮。對此台北市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姜志俊今日表示,簽署只是個開始,但兩岸法治觀念及認知有所不同,如何有效落實才是重點。

台北市企業經理協進會對在大陸投資的兩岸專業人士做了針對〈兩岸投保協議〉內容的問卷調查,問卷內容主要為簽署時機、適用主體、財產權益保障、人身安全、投資糾紛解決,以及簽署後的落實監督等方面做調查。

中國法治不彰 台商沒信心

對於協議中的人身安全自由保障,大連台商協會創會會長盧鐵吾認為,24小時內通報機制雖不列入投保協議,但在中國刑事訴訟中的國安條款不能將其包括在內,會是將來最大的爭議,很容易利用國安條款名義,就排除在24小時內通報機制之外。

盧鐵吾表示,中國是公檢法一體的,而且還有政、法、委的權力大得不得了,政治還在法治之前,就把司法精神破壞了。在中國有法治、有制度,但沒有法治的治,在法治不彰下,很容易地方勢力介入,將來這一部分如何讓中國形成公開、公平的法治的環境,這很不容易,也是比較難解決的部分。

應訂SOP步驟 因應中國執行不力

台商偉正董事長陳明國認為,台灣在大陸投資或就業人士,時常受到非司法體系干擾或變相恐嚇、罰款等,期盼協議簽署能改善大陸人治環境,建議成立兩岸投資保障審議委員會,做出公平、透明的裁決,同時海基會能到對岸設立代表處。

台北市企業經理協進會祕書長林永法表示,台灣政府有成立相對機制運作單位,往後若發生中國執行不落實產生的爭議,台灣政府也應該訂定SOP處理步驟來因應,要如何確保中國能遵守並落實協議的內容,是政府未來的重要任務。

盧鐵吾提到,在中國投資的企業有很多是第三地,包括很大的企業,協議中所提到的投資仲裁,雖然可以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選擇第三地仲裁,不過在大陸的台商有9成都屬於中小型企業,沒有足夠時間及能力去等待仲裁。

陸委會針對這些反映指出,對投資台商而言,簽了絕對比沒簽還強。至於是否還有值得增加保障的地方,未來可透過每半年一次的檢討機制進行補強。◇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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