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記無錫僑眷訪民茫茫十二年維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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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15日訊】為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須歸還被違法搶走的合法住房,受害人嚴雅言依法逐級訴訟十年無果,便到無錫市政法委及江蘇省高院走訪,接訪員都指點:赴北京上訪,法律程序已到北京。
 
2012年6月28日,嚴雅言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反映無錫市法院執法不作為的問題,請求最高人民檢察院行使監督職責,結果被北京警方拉網式強拉進清場車,送進久敬莊,押送回無錫,被投入黑監獄非法拘禁7天,期間,曾被三次轉移關押地點。

據瞭解,嚴雅言房屋位於南長區倉濱53號後門,三層樓私房建造於上世紀50年代,由其香港居民身份的哥哥出僑匯建造,實際使用面積共計164.56平米。2000年,無錫市南長區城市房屋開發公司對該房屋地塊進行商品房開發,按照我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1993年無錫市人大通過的《關於拆遷華僑歸僑僑眷私有房屋有關問題的決定》規定:「拆遷華僑、歸僑、僑眷建國後用僑匯建造、購買的私有房屋,拆遷單位應當就地或就近以相等條件的房屋安置併進行產權交換。」開發商見受害人出示法律法規,依仗有既得利益集團鏈作後台,居然將嚴雅言告上法庭。

在無錫市南長區法院的法庭上,嚴雅言提供了無錫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及《證明的說明函》,還向法庭提供了由銀行出具的其哥哥為當年建該房匯出的僑匯款5,044萬元(舊幣一萬即一元,下同)的證據。至此,嚴雅言僑眷身份、及倉濱53號後門私房由僑匯建造已無可爭議,開發商對僑眷嚴雅言房屋拆遷,必須依法給予嚴雅言就地或就近以相等條件的房屋安置並進行產權交換。

儘管嚴雅言僑眷身份和僑匯建房的證據確實充分,但依然難不倒法院和法官,將為建房匯出的5,044萬元僑匯款證據在判決書上加一個小數點,變成504.4萬元,使倉濱53號後門僑匯建房款少於建房費2,750萬元,枉法判決嚴雅言敗訴。

審理本案中,法官汪建國與嚴雅言對簿公堂的開發商經理焦建芬、無錫市拆遷辦主任俞伏虎一起在無錫「福星山珍館」舉行宴請,密謀強拆倉濱53號後門房屋,這一幕徇私舞弊,被嚴雅言當場用照相機拍到!腐敗官員們暴跳如雷,以暴力搶奪照相機毀滅罪惡的證據。

儘管法官徇私枉法的證據比禿子頭上的虱還要明顯,但徇私枉法的受害者嚴雅言就是翻不了案,房屋最終被法院先強拆、後判決,造成至今無家可歸。嚴雅言被迫開始進京上訪,結果於2010年10月22日在北京遭劫訪後關押在無錫市南長區迎龍街道黑監獄53天,始終威脅不簽字送勞教,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奄奄一息的嚴雅言為了保命,被迫按照腐敗官員和黑社會人員要求,一個字一個標點都不能錯——照抄早已預謀好的「承諾書」,僑匯建造的房屋所有權全部被剝奪只有88平米無產權的「安置協議」及「調解書」,逼迫在以上三份文書上簽字按指印,至今拒給受害人脅迫簽字的所謂三份文書,最後,嚴雅言由兩個維穩女特務於深更半夜從黑監獄背回了家。

建國後用僑匯建造164.56平米獨門獨院的私房怎麼可能交換只有88平米無合法產權的安置房?在生命受到嚴重威脅黑監獄被脅迫簽訂的承諾書和協議是違法的!!申訴12年、有一定法律基礎的嚴雅言拒絕搬入政府給予的安置房中,表示只要生命不息將維權不止。
  
嚴雅言電話:13179677585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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